(原标题:发展规划司组织召开省级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审核会)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5〕42号)要求,我委发展规划司会同国家海洋局战略规划与经济司组织召开沿海11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审核会,听取相关省份规划编制工作情况以及规划文本内容的介绍,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省级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6〕504号)要求,向各省份提出初步审核及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海洋局及时向各省份印发衔接意见,并督促各省份按衔接意见修改完善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认真履行征求相邻省份意见及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等程序,确保年底前印发实施,与此同时,我委也将会同海洋局等部门,研究制定符合海洋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配套政策,确保到2020年推动覆盖陆域和海域的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