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近日,福建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社会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
《实施意见》指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力争到2017年,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源头预防等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伤害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实施意见》依法提出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指导的政策措施,明确留守儿童监护主体责任在家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优先考虑儿童利益,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