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无产权证明房屋权益人公告)
南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拆迁工作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组织,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并于2009年11月24日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京建丰拆许字(2009)260号]。
因拆迁范围内部分房屋无产权证明,为促进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如下被拆迁房屋及目前已申报的权益人情况向社会公告。如对下列被拆迁房屋的权益人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证件及房屋权益证明材料,到南苑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南苑镇东二道街8号南苑宾馆对面)说明情况,联系电话:010-67995839。逾期不至,将对房屋现有已申报权益人进行拆迁补偿及安置。特此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5日
被拆迁房屋地址 已申报权益人
白玉琴、魏洪民、魏忠庆、魏峥、于萍、于文海、于光水、于天雨
丰台区南苑大兴街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