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完善大病保险,遏制因病致贫)
珠江瞭望
广东176.5万相对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比例就达到了36.2%。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今年6月,广东省印发《完善城乡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大病保险保障对象扩大到全体职工,全省大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省有关部门还加紧落实政府全额资助贫困人口参保,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并首创比价交易规则,设法降低昂贵的过期专利药价格。
相对贫困人口因病致贫比例之高,显然引起了政府的高度关注。实际上,不在相对贫困人口之列的城乡中等收入家庭,如果有家庭成员身患重病,也同样难以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一些家庭也会因此转向贫困。
因病致贫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大病医疗的费用很高,这方面成本也难以削减。比如,一些疑难病症的治疗,依赖于国内外知名药企的专利药物。企业付出了较高的研发成本,获得了药物专利,当然倾向于为药物定出高价。而部分特效药品的专利虽然过期,但知名药企的生产品质仍然遥遥领先,这同样使之有足够的高定价主动权。又如,我国城乡居民的健康意识相对薄弱,多数人并没有定期体检的习惯,特别是大城市,白领阶层工作节奏快,不少人处于亚健康状态,部分患者总是在身体出现明显异常时,才去体检,而在查出疾病时,往往要面对大病中晚期的现实,治疗成本也因此很高。
此外,还要看到,因为存在人才、经费等资源供给不足,国内各地的优质医疗资源都带有稀缺性特征,再加上患者家庭因医疗常识匮乏,过度医疗现象突出,进一步放大了医生、医疗器械、床位等医疗资源的稀缺性。
笔者以为,要减少因病致贫,需要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出台干预方案。首先,应完善居民健康档案,为户籍居民、稳定的常住外来人口,提供定期体检或发放体检补贴、体检券,有条件的地方可先行面向老年居民、有遗传大病病史家庭成员的家庭,开展基因筛查,以更为有效地预防大病发生,或能够更早查出大病,降低公共医疗和居民家庭自担成本。其次,对带有较强区域性特征的疾病,政府部门可尝试与知名药企谈判,以批量采购药物的方式建立特效专利药物储备,然后向本地患病居民降价提供。
遏制因病致贫,减轻城乡居民家庭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增强相关的统筹保障,当然不可或缺。广东省扩大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并提高相关报销比例,这将起到为居民家庭兜底的作用,同时避免出现放弃医治大病的个案悲剧。为了进一步提高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和保障效果,有关部门还可以尝试与各类公益组织合作,通过后者的努力来补充居民特别是贫困人口大病医疗的缺口。
郑渝川 自由职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