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律顾问准入条件能否放宽?)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刘宇雄) 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接待代表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小清接待了陈茵明、蔡清伟、蒋伟楷3名来访代表。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场,就代表问题一一进行回应。
市人大代表陈茵明反映的是“关于取消对律师执业设置障碍的建议”。她指出,当前越来越多政府部门及机构注重法律专家的专业意见。然而,在聘请法律顾问和购买法律服务时,不少部门和机构设置了准入条件,特别要求律师事务所作入库备案登记,没有进律师库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都无法接受聘请。
对此,市法制办副主任田路回应称,2013年11月,广州市法制办根据《顾问办法》有关规定,委托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广州市政府部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了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等40家律师事务所作为项目中标供应商。田路表示,设置一定的门槛,是希望能够做到“优中选优”。
田路还表示,下一步将对《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进行评估,将充分听取人大代表等各方面意见,在日后工作中加以研究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