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本报讯 (记者 吴铎思)日前,福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凡是企业可以自主管理的事项,凡是可以通过监管达到目的的,凡是国务院、省政府已公布取消的事项,一律取消审批。
这是该市第四轮简政放权,共取消和暂停实施69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74项前置审批条件、简化39个事项办理环节、取消30份申请材料,并对20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多点办理。
《通知》要求注重审批环节简化,推动行政审批层级扁平化改革。凡已授权给县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职权,市级部门不再保留审批权;凡保留在市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县级部门的初审环节。
同时,通过行政审批方式创新和审批流程再造等,为政府效能“健身”。更加注重跨部门审批服务协同,通过并联审批、会商预审等方式,强化各审批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和协同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