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空气净化器合格率为75.4%)
本报讯 (记者蒋菡)日前,质检总局发布了2016年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5.4%。
空气净化器共抽查了56家企业生产的61批次产品,检验了产品的安全指标、性能指标和电磁兼容指标等3方面21个项目。有42家企业的46批次产品合格,14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5.4%。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张文兵介绍说,空气净化器为首次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基本覆盖了行业内的知名品牌企业。抽查的61批次产品中,有35批次产品执行2016年3月1日起实施的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最新国家标准,占抽查产品总数的57.4%。
为引导消费者选购,在抽查的同时,质检总局还专门开展了对产品性能指标的检测和比对。对所有被抽查产品的颗粒物洁净空气量(CADR)、甲醛洁净空气量(CADR)、颗粒物净化能效(净化效能)、甲醛净化能效(净化效能)、颗粒物累积净化量(CCM)、噪声等6项核心性能指标进行检测,并进行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