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如何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
市民刘先生:公司位于南沙区,因业务发展,需要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请问,如何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
南沙区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事水产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者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申请表,并将(1)水域滩涂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及水域滩涂界至图、(2)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身份证)、(3)养殖技术条件说明(技术员资格证、病害防治员资格证)、(4)土地使用证明等材料提交至南沙区区政务中心农林局窗口审批。
具体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四(09:00~12:00,13:00~17:00)、周五(09:00~12:00,13:00~15:30)。
信息时报记者 崔小远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