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及总经理办公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0亿元(含20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02号文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并已于2016年8月12日完成了首期35亿元规模的发行。本期拟公开发行的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5亿元。
2、本期债券评级为AAA级,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2016年6月末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1,303.6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7.09%;发行人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9亿元、-29.24亿元和93.51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1.92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4、本期债券分为三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三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5亿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20亿元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15亿元的发行额度。
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2016年10月13日(T-1日)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后决定是否启动品种间回拨机制。
本期债券三个品种均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的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品种一簿记区间为2.40-3.40%,品种二簿记区间为2.60%-3.60%,品种三簿记区间为3.00%-4.0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16年10月13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2016年10月14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5、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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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2、本次债券名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
3、本期债券名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本期债券分为三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三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5、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含200亿元)。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5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6、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20亿元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15亿元的发行额度。
7、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其中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5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10、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2、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3、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4、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5、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6、配售规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17、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10月17日。
18、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9、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1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10月17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3年每年的10月1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17日。本期债券品种三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6年每年的10月1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到期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到期日为2021年10月1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10月17日。本期债券品种二到期日为2023年10月1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10月17日。本期债券品种三的到期日为2026年10月1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1、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10月17日至2021年10月16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16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6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10月17日至2021年10月16日。期债券品种三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16日。
22、兑付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3、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期为2021年10月1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0月17日。本期债券品种二兑付日期为2023年10月1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0月17日。本期债券品种三兑付日期为2026年10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6、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7、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8、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9、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债务。
30、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与划转。本期债券的监管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的上级支行。
户名: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账号:0200004619200334513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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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确定发行利率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40%-3.40%,品种二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60%-3.60%,品种三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00%-4.0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利率确认原则:
1、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2、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则簿记建档区间的上限即为发行利率。
(三)簿记建档申购时间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0月13日(T-1日)13:00至15:00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申购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①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申购利率可不连续;
②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申购利率;
③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④填写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⑤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10,000手)的整数倍;
⑥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10月13日(T-1日)13:00-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
传真号码:010-85130645、010-85130295、010-89136009-900001;
咨询电话:010-85130639、010-86451000;
联系人:尹建超
(五)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10月14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5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6年10月14日(T日)和2016年10月17日(T+1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0月13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配售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10月17日(T+1日)12: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各主承销商在当日14:00前将认购款足额按时汇集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主承销商全称”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94438178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朝阳门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305100001188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6年10月17日(T+1日)12: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名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登杰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联系人:王腊梅
电话:010-68962998
传真:010-68962995
邮政编码:100004
(二)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王崇赫
项目组成员:杜美娜、任贤浩、黄亦妙、李文杰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二层
联系电话:010-85156322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三)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瞿秋平(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开国先生于2016年7月29日辞去海通证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职务。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海通证券董事兼总经理瞿秋平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目前海通证券新任董事长尚未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程序尚未完成。)
项目负责人:夏坤
项目组成员:张海梅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联系电话:010-57184603
传真:010-88027190
(四)分销商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 系 人:杨思思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联系电话:010-59312833
传真:010-59312892
邮政编码:100032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 系 人:郭幼竹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88013865
传真:010-88085129
邮政编码:100033
发行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2日
特别提示: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开立可用于申购本期债券的账户。簿记结束后,若申购量不足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在此同意并确认:本表一经完整填写,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后,即构成本单位发出的、对本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与发行人及贵司协商一致本单位不会撤销本申购要约,本单位将据此参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投标。申购价位及申购金额/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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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申购日期: 附件:
声明及提示: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要约时不必传真本填报说明。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填报说明
1.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且不超过本次债券发行规模;
2.申购利率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3.认购示例:
■
就上述认购,当该品种发行的票面利率:
高于或等于4.1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0万元;
高于或等于4.05%时,但低于4.1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0万元;
高于或等于4.00%,但低于4.05%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低于4.00%时,该认购无效。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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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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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