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人大代表:立法要“开门”也要“进门”)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刘宇雄) 昨日,由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等主办的羊城论坛聚焦“开门立法”。据悉,自1986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30年以来,至今共制定、修订、修正、废止地方性法规300余件次,其中制定了140多部地方性法规。截至今年1月,广州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共有86件。
据悉,广州在30年立法实践中,多项制度在全国是首开先河。例如:在全国率先开展网络民主立法。从2008年开始,制定每一件地方性法规,都将法规草案在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和主流门户网站上公布,广泛收集网民的意见和建议;其次在全国人大系统开设第一个立法官方微博和立法官方微信,在全国首开网上立法听证先河。例如在制定《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公园条例》的过程中,均首创式在网上举行立法听证会;此外,广州在全国率先建立法规立项标准体系,建立起可以立项、优先立项、不予立项和废止法规的具体标准体系。
昨日在论坛上,在对广州多年立法工作提出肯定的同时,有的与会代表也提出目前广州在立法工作上的不足。广州市人大代表叶雪文表示,广州在立法上确实做到了“开门”,但是如何让老百姓“进门”还需要多下功夫,她认为,目前网络听证的人气需要进一步加强,“例如目前网络听证方面,能不能对一些好的立法建议进行奖励,以此聚集更多的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