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6年8月1日证监许可[2016]1729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类型为货币市场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名称: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长江乐享货币
基金代码:A类份额:003363 B类份额:003364 C类份额:003365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本基金自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1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售。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 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认购申请。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本公司的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须重复开户。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
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
7.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不设级差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并提前公告。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8.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人应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及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79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10.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项以各销售机构
的公告为准。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1.风险提示
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全面了解基金的产品特性,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因较高货币市场利率波动而导致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或负收益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长期平均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12. 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A类份额:003363 B类份额:003364 C类份额:003365
(二)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三)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结合国内外环境,综合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制定投资策略,力求在满足安全性、流动性需要的基础上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份。
(六)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销售机构
1、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4、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九)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金额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
(十)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1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规定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期,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下转44版)
基金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