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产经周观察】“网约车”任性生长将休矣)
如今,打开手机,你叫来的“网约车”司机,到底有没有犯罪前科,驾驶证是否正常,车辆是否安全,真的不好说。
本月,深圳市政协“委员议事厅”的第六场“网约车合法化且看下半场”,就网约车安全、数量和价格等焦点问题进行讨论。“委员议事厅”是深圳市政协推出的一项活动,每期选择一个主题,邀请议事嘉宾,包括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职能部门人员和热心市民。
在这次“议事厅”上,深圳市政协常委彭琛现场提供了一组该市官方发布的数据:全市网约车司机中,共有2231人身份异常,其中40人为全国在逃人员,758人为涉毒前科人员,1433人为全国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1479人的驾驶证状态异常;在车辆方面,发现有6170辆车状态异常,其中有664辆达到报废标准。
交通安全本无小事,因为一旦发生事故,遭遇危险的不只是司机和乘客,还可能有无辜的第三方。
当下,“网约车”市场呈现“两低”特点。入职门槛低,只要能开车,人人都能做,不用体检,更无违法记录筛查,对于车辆而言也缺乏相关检测。从业成本低,哪怕一天拉不到几单活,司机也不至于亏损,一来无份儿钱,二来就算没活干,车子也能用于正常生活,稳赚不赔。
入职门槛低,从业成本低,使得相当一部分不适合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的司机和车辆混入“网约车”行列,也影响了“网约车”本有的服务质量。
事实上,“网约车”的任性生长,影响的不只是乘客安全,也破坏了原有的城市交通秩序。许多北京乘客发现,自己通过平台叫来的车辆,往往是外地车,且不论在道路限行的情况下绕路,给乘客带来的消费体验如何,单说这些“计划外”的外地牌照车辆,不仅加剧了城市道路拥堵,对PM2.5的贡献也不小。
根据此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而提供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及其车辆,“应符合提供载客运输服务的基本条件”。社会责任和准入条件,正是“网约车”市场存在的重要短板。降低司机和车辆的准入条件,看似能凭借“数量”让经营数据变得更好看,但一旦消费体验突破乘客所能接受的底限,后果不堪设想。
在今年11月1日即将正式施行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对“网约车”的司机、车辆、经营行为都有严格的规定,各地方的“网约车”相应管理细则也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这样的规范对于“网约车”行业未来的健康有序发展,是有意义的。但同时也意味着,留给相关企业“自清门户”、调整经营状态的时间只有短短一个月了,这还包括了国庆假期。
其实,目前也有一种声音,“网约车”管理规范后,也许路面上的车辆少了,乘客的消费需求,是否会难以满足,“打车难”是否会再现?
在即将施行的管理办法中,提出了要“深化巡游车改革”,并“鼓励巡游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也就是说,如果“网约车”和巡游车的管与放是能够互相结合、互为补充的,那么二者的发展方能相得益彰。
即将“卸下镣铐”的巡游出租车,不一定会挤垮网约车,有了约束的网约车,也不见得难敌巡游出租车。如何在二者的管理上寻找平衡点,考验着11月1日后,各大城市管理者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