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工伤职工可享先救治后缴费)
本报讯 (记者邹倜然 通讯员郁诗怡)“有了这份协议,我们企业的职工就更有保障了。”日前,浙江精达机械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部经理杨建斌手中拿着一张薄薄的协议书,高兴地对记者说。当天,宁波市企业工伤职工快速救治协议签字仪式在宁波市总工会举行,30家企业在仪式上与宁波市第六医院签订了协议。
据了解,此次参与协议签订的企业多为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大中型企业。签订协议后,第六医院将为这些企业工伤职工提供优质、合理的医疗服务,并在同等情况下给予优先治疗。
据宁波市总工会副主席严萍介绍,工伤职工救援机制包括建立工伤职工快速救治、困难帮扶和法律援助机制3项内容,由工会、约定医院和签约企业共同构建。2007年以来,宁波市工伤职工救援机制经过定点医院、签约企业及各级工会的共同努力,已有一家市本级约定医院、若干家乡镇卫生院与181家企业签订了工伤职工快速救治协议,266人次经工伤职工快速救治通道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医治,并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企业在特殊情况下(如暂时无法支付急诊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可通过开具介绍信,证明工伤职工是协议单位职工,或协议注明的联系人与医院联系人取得联系,工伤职工就可实行先入院救治(门诊费用除外),费用在医院财务科挂账,在72小时内缴纳费用即可,对于危重病人则按照宁波市绿色通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