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辱骂游客?罚款! 殴打导游?拉黑!)
本报讯 近日,国家旅游局公布了2016年中秋小长假期间旅游投诉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据统计,9月15日至17日,全国共处理旅游投诉134件,其中,旅行社和导游领队56件、旅游景区35件、在线旅游29件。
此次国家旅游局通报的5起典型案件中,包括3起“丑陋导游”、2起游客不文明行为案件。
记者注意到,在3起“丑陋导游”案件中,有两起为辱骂游客、胁迫游客消费案。通报称,经调查,昆明导游黄杨红在带团过程中辱骂游客、胁迫游客消费。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给予黄杨红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另一位昆明导游裴金生在带团过程中辱骂游客、胁迫游客消费。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给予裴金生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三起是诱导欺骗游客消费案。经调查,成都导游雷蓉在带团过程中诱导欺骗游客消费、擅自增加旅游项目。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成都市旅游局给予雷蓉责令改正,并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起游客不文明行为典型案件,均为游客殴打导游案。游客蓝立鹏在福建武夷山景区等候缆车时,因导游王某某劝阻其插队行为,双方发生争执,蓝立鹏殴打导游,造成导游王某某多处受伤。武夷山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蓝立鹏处以行政拘留九日并罚款。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将蓝立鹏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6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另一位游客姚旭在陕西西安骊山风景区服务中心向导游赵某问路,因赵某指引与之前姚旭了解的线路不一致,便辱骂殴打赵某。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将姚旭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6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17日。(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