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投国十条 地区不得自行出台限制创投准入发展政策)
网易财经9月23日讯 近日,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兼投资司司长许昆林今日在通气会上表示,本次《意见》有十二个亮点,其中“探索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为创业投资企业”颇为重要。
在国有创业投资发展方面,《意见》首次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探索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探索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为创业投资企业。
“创投国十条”起草小组主要成员,中国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副主任刘健钧特别解读了天使投资政策。根据《意见》,“天使投资是指除被投资企业职员及其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以外的个人以其自有资金直接开展的创业投资活动。” 刘健钧认为,天使式个人创业投资与机构化创业投资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在具体支持时,要特别引导平台组织尊重天使投资人的随性自主决策,而非越俎代庖以类似基金管理机构的名义,直接行使投资决策权或劝诱天使投资人决策。”
针对“坚持信用为本”这一原则,《意见》指出要加强创业投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许昆林分析说,失信者要受到惩戒,比如出行方面受到明显限制等。
完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政策
在税收方面,《意见》指出要完善创业投资税收政策。“按照税收中性、税收公平原则和税制改革方向与要求,统筹研究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等科技型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开展天使投资人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 许昆林说,对此有关部门正在着手研究。
科技部也指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待完善,而目前中国创业投资的相关税收政策仍存在不足,现有的创业投资70%税前扣除优惠范围过窄,且在执行中存在收紧问题。“目前,政策优惠对象仅包含备案的创业投资公司,且投资范围必须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未备案的创投企业和其他有相同投资行为的个人投资者都不在受惠范围之列,大量科技型中小企业也不在符合条件的投资范围之内。”
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涌表示,《意见》明确了对创业投资实施差异化的税收政策。“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创业投资税收政策,沿用一般工商企业税收规定,目前创业投资机构实际税负不仅高于一般工商企业,而且远高于证券投资。主要表现为:一是存在创投营业税(增值税)差额计征有待进一步完善,创投企业大多失败项目难以列入抵扣;二是存在提前征税重复计税现状;三是出资人个人所得税及管理人的个税税负过高。”
优化创业投资市场环境
《意见》还有一大亮点是提出要“优化创业投资市场环境”。在监管环境方面,实施更多的普惠性支持政策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对创业投资企业在行业管理、备案登记等方面采取与其他私募基金区别对待的差异化监管政策,建立适应创业投资行业特点的宽市场准入、重事中事后监管的适度而有效的监管体制。”还强调要“对不进行实业投资、从事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助推投资泡沫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创业投资企业建立清查清退制度。”
在商事环境方面,《意见》明确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出台限制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的有关政策。对此,许昆林和中国投资协会创投委常务副会长沈志群都提到一个背景,就是今年4月,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启动,在整治期内,全国各省市将暂停登记注册在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金融相关字样的企业。沈志群表示,根据这条意见,明确了应该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但不能把合法募资拦在门外。
拓宽创业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
本次意见,覆盖了创业投资企业运营中“募、投、管、退”各个环节。在退出方面,《意见》提到,要研究建立所投资企业上市解禁期与上市前投资期限长短反向挂钩的制度安排。
北京工商大学中国创业投资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王力军表示,在投资退出方面,我国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仍有很大欠缺,现有的部分监管条例不适应创新型企业的发展需要,行政干预影响了资本市场发展的正常周期性变化,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使得创业投资机构管理退出变得困难。
本次《意见》就提出要拓宽创业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要充分发挥主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及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畅通创业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机制,改善市场流动性。支持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开展直接融资业务。鼓励创业投资以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规范发展专业化并购基金。”
培育多元创业投资主体
在培育多元创业投资主体方面,《意见》鼓励各类机构投资者和个人依法设立公司型、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创业服务中心、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创业创新资源丰富的相关机构参与创业投资。鼓励具有资本实力和管理经验的个人通过依法设立一人公司从事创业投资活动。
根据保监会提供的数据,今年以来,保险业直接或间接投资中小微企业资金规模共计76.5亿元,其中投资创业投资基金26.5亿元,发起设立中小微企业私募股权基金20亿元,发起设立主要投资于中小微企业的股权投资计划30亿元。
根据网易财经拿到的材料,在科技部对《意见》的解读中,给出了一组数据,“截至2015年底,我国活跃的创业投资机构约1.37万家,管理资本量3.28万亿元。从募资和投资金额看,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私募股权市场。2015年,非上市公司获得私募股权融资为5255亿元(天使+VC+PE),其中新三板企业定向增发1216亿元。同期,上市公司定向增发1.37万亿元,境内首次公开募股(IPO)融资1586亿元。从数据来看,私募股权融资金额远超IPO,表明我国私募股权融资已经成为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
此外,2015年境内首发上市的220家公司中,149家获得创投机构支持,占比67%。从创投机构退出的数量看,2015年创投退出3774起,退出渠道依次为新三板挂牌、并购和IPO。(马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