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茶位费向消费者“伸手”,给不给?)
数据来源:2016年8月30日《广州市餐饮业茶位收费情况民意调查报告》
中秋节期间,不少家庭选择在外用餐。在广州,作为素有饮茶习惯和文化的城市,被收取茶位费是市民常有的经历。但你有没有想过,茶位费是否合理呢?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消委会”)日前发布了《广州市餐饮业茶位收费情况民意调查报告》,报告显示,99%的消费者被收取过茶位费,近八成消费者支持取消茶位费。9月7日,广州市消委会就此表态:茶位费并非要一刀切,应与专门茶市区别对待。
现状
茶位费向99%的消费者“伸手”
广州市消委会介绍,日前,消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利用网络开展民意调查。数据显示,接受问卷调查的705位消费者中,有99%的消费者被收取过茶位费,68%被收取过消毒餐具费,39%被收取过餐位费。
茶位收费在广州说得上是餐饮业的普遍现象,上至星级酒店,下至家常菜馆,都会向消费者收取茶位费。记者走访了广州天河区多家菜馆,发现基本茶位费标准是1~5元/人。位于天河区中山大道西的一间粤式菜馆,会在账单上写明就餐人数,结账时收取2元/人的茶位费,但收取之前没有口头提醒消费者。
对于金额较少的茶位费,记者调查发现,多数商家不会明确告知需要收取;而一些较为高档的酒楼餐厅,则按茶叶等级收取茶位费。广州华夏路一家知名酒楼最低茶位费为15元/人,最高茶位费为88元/人,配备的茶叶各不相同。
很多人认为茶位费是因粤式饮早茶文化而起,但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却发现多家川菜、浙菜、湘菜餐厅也“入乡随俗”,会收取1~10元/人不等的茶位费;并且,不仅限于早茶,午市、晚市期间,商家也会收取茶位费。如今茶位费可谓贯穿广州餐饮业的一整天,存在于各种地方餐馆。
分歧
消费者:取消还是维持,这是个问题
茶位费似乎已成为广州商家与消费者之间默认的潜规则,但这是否合理呢?
广州市消委会的上述调查报告显示,近八成消费者支持取消茶位费。
支持取消茶位费的消费者认为,商家在收取前没有明确告知,并且茶水的价格与质量往往不成正比。
市民唐小姐对此深有体会。据唐小姐反映,她早前和朋友到某广式茶楼用餐,买单时却发现需付茶位费8元/人,但此前服务员并无明确提醒。
“茶水没有一点味道,让我觉得非常不值。”唐小姐称,茶叶需要额外费用购进,多收点钱也无妨,但茶水的质量往往粗制滥造,让消费者大为失望。
有人支持取消,也有人希望维持。
8%的消费者不建议取消茶位费,他们担心,取消茶位费后餐饮业服务质量会降低,甚至失去广州市茶饮文化特色。
“一盅两件”是广府餐饮文化的特色,吴伯经常会到家附近的酒楼点上两笼菜,和老友聊天“叹茶”。吴伯就反对取消茶位费。“这里有红茶、普洱、乌龙等各种茶叶,是自己选择的,肯定要给茶位费;喝完了还可以叫服务员加水。”吴伯担心,一旦取消茶位费,服务质量会下降,以后“叹茶”也没有感觉了。
商家:要调节客流,还要“补差”
不少消费者担心,取消茶位费后,商家会通过提高菜价来“补差”。有商家表示,消费者这样的顾虑背后,反映的是餐饮业经营艰难的现状。
税费是餐饮企业的第一道坎。据广州市餐饮业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饮食企业各种税费总计大约占企业总营收的12.5%。其次,逐年递增的租金、人工、原材料费,让众多餐饮店不堪重负。
珠江新城作为广州CBD地带,店铺租金一直居高不下。兴盛路一家酒家的陈经理表示:“5年前租金是每平方米200元,现在是每平方米1200元,翻了5倍多。”逐年递增的租金压力,也让陈经理所在的酒楼从收取茶位费10元/人上涨到18元/人。
记者问及若取消茶位费,菜价会否上涨时,陈经理表示“有这个可能”。另一家餐厅的副店长也称,“菜价应该会普遍上涨,每道菜大概会涨5~20元”。该副店长表示,店里收取的茶位费能补贴逐年上升的人工工资,一旦取消,大多数商家都会另寻补贴方法。
除了应对高昂的支出,商家认为,收取茶位费同时也是优化资源的一种手段。“很多人点两道菜就坐一上午,占用了酒楼位置”。陈经理表示,酒楼规定在2小时内买单可以免茶位费,茶位费在这里起到的是合理调节客流、利用用餐空间的作用。
释疑
有告知的收取也算侵害权益
茶位费存在已久,有其可取之处,但欠缺考虑的地方也甚多。出于平衡双方利益,以及考虑到广府特色的文化因素,广州市消委会指出,关于茶位费,如果不是免费提供茶水,餐饮店应提前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有选择是否需要茶水的权利。否则,强制收茶位费属于霸王条款。
深圳深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爱东认为,茶位费是否收取,首先应该尊重市场规律;若商家未事先告知而收取,则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属于违法。
同时,张爱东也担心广州市消委会的表态能否真的帮助消费者维权。“这个违法成本很低,消费者基本不会为茶位费维权。所以,如果不对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给予比较严厉的处罚,类似的规定只是一纸空文了。”张爱东说。
一项收费项目不是做到了明示,就能变得合法合理,选择权本是消费者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对于规范餐饮业的经营,商务部2014年颁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规定:“餐饮业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
广州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已实行近两年,它只是一个基本规定,缺乏细化标准。“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规章,让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各类收费乱象的整治做到有法可依。例如,明确规定应免费提供餐具供消费者使用;免费提供饮水服务;或按照茶叶等级明码实价制定茶位费等。”这位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