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成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2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成发工业园118号大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熊奕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蒋富国、李红、刘松、独立董事杜坤伦、吴光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钟敏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郭昕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鞠慧颖、崔丽霞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众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4日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16-023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北辰区龙洲道1号北辰大厦C座21层公司211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奇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表决方式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其中,董事于国波、徐卫兵、刘效锋、张圣怀、章华因工作出差等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中,监事卢新华、肖强因工作出差等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泽学出席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公司有关董事、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震建、吴俊霞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4日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6-036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9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12日——2016年9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15:00 至2016年9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南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含网络投票),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1,341,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数的比例为38.713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数311,318,58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71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2,6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028%。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11,326,5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14,1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982%;反对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24%;弃权14,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3894%。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11,340,4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5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许迪律师、赵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4日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6-61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16年9月6日,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224,675,281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回购账户。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224,675,28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224,675,281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49,350,56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22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9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9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9月2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9月23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49,350,562股摊薄计算,2016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229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路669号
咨询联系人:董吴霞
咨询电话:0555-2202118
传真电话:0555-2202118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配方案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6-028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3日下午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八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张杰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代表共计2人,共计代表股份303,220,85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08%。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303,220,85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08%;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585,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3,220,8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1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金臻律师和黄金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3日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6年9月13日下午2: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15:00至2016年9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0,778,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02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0,570,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7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10,778,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票2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20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宋幸幸律师、曹翠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6-06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16年9月13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由纪翌董事长担任。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312,278,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53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20人,代表股份312,278,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536%;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578,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3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6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278,7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78,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子公司拟购置地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278,7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78,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文婷、吕宏
3、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9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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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广发安宏回报混合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我司决定暂停广发安宏回报混合基金申购业务,具体措施如下:从2016年9月14日起,广发安宏回报混合基金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和转换转入业务。在本基金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
广发安宏回报混合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敬请留意我司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615号文注册,已于2016年9月12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16年9月14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16年9月20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6年9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等媒体上的《广发服务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82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广发证券为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广发证券为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3017)的代销机构,投资者自2016年9月14日起至9月20日可在广发证券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4日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7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28号《关于核准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何啸威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核准公司向何啸威发行16,756,356股股份、向张强发行12,913,895股股份、向刘自明发行8,137,462股股份、向翟志伟发行7,754,78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294,564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34,237,786元变更为508,590,270元。结合公司向文化泛娱乐转型暨对公司名称拟变更以及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公司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商务厅审议通过。公司据此向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变更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公司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617540496Q
名称: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汕头市龙湖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郑合明
注册资本:伍亿零捌佰伍拾玖万零贰佰柒拾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和策划;多媒体文化产品设计制作;文学剧本创作;影视策划;影视文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物业的出租;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及销售,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游戏软件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服装(皮革服装)、服饰、皮鞋、皮帽、皮包;服装、皮鞋、皮帽、皮包的批发、零售(新设店铺应另行报批)、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以上涉限除外,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凭有效许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8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名称或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 年8 月24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中文名称由原“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原“Kaiser (China) Holding Co., LTD” 变更为“Kaiser (China) Culture Co., LTD”。上述事项已于2016 年7 月19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领取了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二、公司名称或证券简称变更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向互联网泛娱乐转型的战略规划,构建以精品IP为核心的互联网娱乐生态体系,通过游戏行业并购,以移动互联网和优质版权为依托,全面布局“泛娱乐”战略的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进行变更。
三、其他事项说明
经公司申请,并经深交所核准,自2016年9月14日起, 公司中文证券简称由“凯撒股份”变更为“凯撒文化”,英文证券简称不变,仍为“Kaiser”,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425”。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3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根据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宜信普泽”)、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称:“伯嘉基金”)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宜信普泽、伯嘉基金自2016年9月14日起将代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业务。
二、适用基金:
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1);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2);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3);
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97);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42);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17);
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480);
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1001);
财通多策略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1015);
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A (基金代码:002957);
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 B(基金代码:002958);
财通多策略福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1026)。
三、自2016年9月14日起, 投资者可以通过宜信普泽、伯嘉基金的指定方式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及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 基金处于封闭期内的,上述代销机构将于该等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后代理其销售业务。
四、自2016年9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宜信普泽、伯嘉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将参加上述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活动及折扣信息以宜信普泽、伯嘉基金相关公告为准;若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申购费率以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基金处于封闭期的,自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起适用上述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定期定额申购以上基金,定投起点为100元。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上述代销机构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如下代销机构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 www.yixinfund.com
2、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888
网址:www.ct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根据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新浪基金”)、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金斧子”)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 新浪基金、金斧子自2016年9月14日起将代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业务。
二、适用基金:
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1);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2);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3);
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97);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42);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17);
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480);
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A (基金代码:002957);
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 B(基金代码:002958)。
三、自2016年9月14日起, 投资者可以通过新浪基金、金斧子的指定方式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及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 基金处于封闭期内的,新浪基金、金斧子将于该等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后代理其销售业务。
四、自2016年9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新浪基金、金斧子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将参加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活动及折扣信息以新浪基金、金斧子相关公告为准;若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申购费率以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基金处于封闭期的,自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起适用上述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新浪基金、金斧子定期定额申购以上基金,定投起点为100元。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新浪基金、金斧子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如下代销机构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 www.xincai.com
2、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888
网址:www.ct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