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9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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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上述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将被视为下一个交易日的业务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或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 元人民币。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2.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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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申购费率优惠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1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2.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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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 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与其他销售机构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况将另行公告。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
2. 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以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3日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2016-049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绍兴滨海新城沥海海东大道西路97号绍兴市海悦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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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由董事长李春波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董事夏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董事李男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彭师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吴弘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朱建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长张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叶伟东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01议案名称:股权激励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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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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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激励计划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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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议案名称: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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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议案名称: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相关限售规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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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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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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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解锁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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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议案名称: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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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股权激励费用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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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议案名称:激励计划的变更程序、终止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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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议案名称:上市公司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以及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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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议案名称: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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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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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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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组建企业集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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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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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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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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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1.00、2、3、6 为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朱玉婷、张杨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2日
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0一六年第六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6年9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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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若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5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此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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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发布当天(2016年9月13日)富国天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19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3、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3日
关于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恢复
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16年9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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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原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对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进行限制(详见2015年6月1日公告),现决定自2016年9月14日起恢复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申请。
2、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3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
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 “国瓷材料”(证券代码:300285)、“重庆百货”(证券代码:600729)进行估值调整,自2016 年9月12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均以估值方法调整后当日计算的基金资产份额净值为准。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1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2016年9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6】1021号)(以下简称“《意见函》”)。根据《意见函》要求,公司就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经营与业绩
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首发上市。根据公司半年报,2016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3亿元,同比减少3.79%;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04.21万元,同比大幅下滑81.59%。
1.半年报披露,公司业绩大幅下滑主要是由于产品价格下降导致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下降,以及对外转让技术和技术服务收入减少所致。请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结合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宏观政策及其变化,行业整体产能和需求情况,分析影响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因素,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合理性;
回复:
2016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3亿元,同比减少3.79%;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04.21万元,同比大幅下滑81.59%。主要原因:
一是盐化行业整体持续低迷。工业盐属于基础化工原料,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形势及下游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具有强周期性,受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影响较大。我国制盐企业数量众多,产业集中度不高,特别是近些年行业内企业竞相扩能导致产能过剩的矛盾十分突出。据《中国盐业年鉴2015》资料显示,整个十二五期间,我国原盐新增产能2010万吨,平均年增长402万吨。2014年全国原盐产能11250万吨,比2013年10745万吨增加505万吨(其中井矿盐增加495万吨),增长4.7%;全国原盐产量9210万吨,较2013年8600万吨增加610万吨,增长8.25%。2015年原盐产量虽略有回落,但总量基本维持在高位。2015年1-8月原盐总产量5516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194万吨,而过去十年原盐总产量同期比一直是增长的趋势;原盐总消费量6144万吨,较上年同期6262万吨同比减少1.88%,其中两碱用盐消费同比减少1.29%,食盐及小工业盐消费同比减少5.14%。2016年上半年,受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下游两碱行业需求低迷的影响,盐及盐化工行业仍处于周期性低谷,许多企业不得不采取限产保价、停产检修等措施以降低产量、减轻库存压力,市场价格持续走低,行业整体效益呈现下滑趋势。
二是区域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公司所处华东地区,区域市场特点明显,竞争尤为激烈。由于前几年该地区井矿盐迅猛扩能,造成区域产能过剩。在下游两碱行业经营困难、房地产行业萎缩导致需求低迷的同时,还受到进口工业盐的冲击。2016年1-6月份进口工业盐平均价格28.4美元/吨,其低价冲击了我国原盐市场,使得原盐价格一路下滑。由于华东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进出口贸易十分活跃,进口工业盐进入呈增多态势。2015年全年江苏进口工业盐92.57万吨,而仅2016年1-6月份进口工业盐就达到56.86万吨,进口工业盐有较大增幅,挤占了江苏井矿盐市场份额,并带动区域市场的工业盐价格大幅下降。
三是公司产品结构特点的影响。公司产品结构主要聚焦于盐及与盐相关的下游盐化工产品,这些产品在公司收入及利润贡献中占比较大。本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0.13亿元,同比下降3.79%,其中盐产品实现营业收入5.76亿元,同比下降4.84%,占营业收入56.86%;元明粉实现营业收入0.60亿元,同比上升4.21%,占营业收入5.93%;纯碱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99亿元,同比上升7.33%,占营业收入29.53%,随着市场价格持续走低,造成产品毛利率及净利润大幅下降。
公司盐产品中两碱用盐、小工业盐和元明粉、纯碱销售情况与去年同期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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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同行业毛利率比较如下:
①盐产品毛利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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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原云南盐化)盐化食用盐产品的生产和零售一体化,食用盐等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较高,其食用盐年销售均价高于本公司的食用盐平均售价;2016年5月31日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南能投),并进行了重大资产置换,整合了盐业务和天燃气业务,自6月份氯碱业务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云南能投的食盐产品毛利高于非食盐产品毛利且化工盐产量较低,而我公司则以化工盐销售为主。综合上述对比,在当前化工产品价格下行的情况下,云南能投毛利率同比上升,而我公司则毛利率下降,本公司盐产品综合毛利率低于云南盐化。
② 元明粉产品毛利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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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化工(公司注册地为山西省)作为中国大陆排名前三的元明粉生产商,所用芒硝型卤水和产出的元明粉产品硫酸钠(Na2SO4)含量高、盐(NaCl)含量较低。我公司元明粉生产所用的芒硝型卤水目前主要依靠外购,并且含硝量相对较低, 2013年度因公司外购卤水品种调整,以及主要能源动力煤炭的价格下跌,本公司元明粉产品的平均生产成本相应下降,使得毛利率高于南风化工。从2014年国家经济下行,导致产能过剩以及下游客户需求下降,产、销量下降成本增加,毛利率下降。2016年上半年,由于华东地区元明粉生产企业实行限产保价,造成公司生产成本较高,导致元明粉毛利率进一步下降。
③纯碱产品毛利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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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看出,报告期内公司纯碱产品的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通过以上对比分析,反映出公司经营业绩下降主要为受整体经济影响。
(2)结合各主要产品的销量和单价、成本构成和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对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
回复:
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影响敏感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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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销售价格对主营业务毛利的敏感系数指在单位成本和销售量以及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销售价格每变动1%,主营业务毛利相应波动的百分比。
说明2:主要原材料、动力价格对主营业务毛利的敏感系数指在销售价格和销售量以及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原材料、动力价格每变动1%,主营业务毛利相应波动的百分比。
由上表可知,盐产品、纯碱产品和燃料煤的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变动影响最大,元明粉和外售卤水的价格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变动影响较大,氯化钙、小苏打和原材料包装物的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变动影响相对较小。
(3)结合你公司对外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的业务性质、涉及的技术和服务属性、主要交易对手方情况等,分析公司此类业务收入和毛利大幅减少的合理性。
回复:
本公司具有5项核心技术,其技术来源、技术水平、成熟程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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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2015年上半年取得第1项“盐碱钙联合循环生产工艺”技术转让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盐碱钙联合循环生产工艺是公司研发的专利工艺,该项技术已经成功实现了技术输出。2013年11月27日,公司、江苏省制盐工业研究所(井神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签订《专利技术授权许可协议》,约定:公司许可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在其“江西省岩盐资源综合利用-年产100万吨纯碱”项目上使用公司“利用井矿盐的盐、碱和钙联合循环生产工艺”的专利技术(专利号:ZL201110006672.X),纯碱建设项目规模60万吨/年,授权专利许可费2,600万元。2015年1月23日公司以工作联系回复函形式向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确认:根据测腔结果及其他资料评估确认,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已具备履行“专利技术许可协议”条件。根据协议,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和4月分别向公司子公司江苏省制盐工业研究所和公司支付专利技术授权许可费65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江苏省制盐研究所2015年共计收到许可费1300万元。随后,公司与江苏省制盐工业研究所共同签署《专利技术许可使用授权书》,许可晶昊公司使用该专利技术,至此,双方签署的《专利技术授权许可协议》第一期履行完毕(注: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该纯碱项目总产能60万吨/年,第一期建设30万吨/年,许可费1300万元)。目前,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正在进行该项目的实施,据了解预计将在2017年底建成。
本报告期末,公司未有其他重大技术转让发生,导致收入、毛利同比下降1300万元。该笔技术转让收入的确认,符合技术转让、服务咨询类业务发生的特点。
2. 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上升,增幅分别为7.02%、5.82%和12.31%。请结合公司收入下滑的情况,补充披露公司上述费用增长的合理性,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况。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呈现量升价降的态势,公司盐化产品产、销量同比上升达10%,但受盐化市场不利影响,导致销售价格同比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分别为盐产品下降50.86元/吨,元明粉下降10元/吨,纯碱产品下降63.88元/吨,氯化钙产品下降142.01元/吨,小苏打产品下降208.74元/吨,导致在销售量同比上升的基础上,收入反而同比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营业税金及附加3496.24万元,同比增加229.60万元,上升7.02%。主要是从量计征资源税应税产品销售量同比增加7.56%,造成当期应缴资源税同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销售费用9928.24万元,同比增加545.74万元,上升5.82%。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量同比上升10%,相应同比增加运输、装卸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管理费用8871.75万元,同比增加972.44万元,上升12.31%。其中:职工薪酬同比增加537.85万元,主要是上市后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奖励增加;上市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等费用同比增加319.04万元;排污费、河道堤防工程补偿费等其他费用同比增加115.55万元。
公司费用确认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况。
3. 半年报显示,公司票据结算金额较大。报告期末,公司终止确认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达3.78亿元,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1.27亿元,公司期末应付票据1.08亿元,公司当期营业成本为7.23亿元。请结合公司业务特点、支付结算方式、主要供应商情况和成本构成等,分析公司大量使用票据结算的合理性,并说明是否符合票据结算管理的相关规定。
回复:
我公司由于生产经营的行业特点,公司客户主要为化工企业,客户长期、大量使用承兑汇票与我公司进行款项结算,致使我公司收到大量的承兑汇票;同时公司将收到的承兑汇票用于煤炭等生产必需的原材料采购,故导致票据结算业务量较大,公司严格按照票据结算管理规定进行票据结算。
报告期末,公司已质押应收票据1.27亿元,开据应付票据1.08亿元,由于自2015年7月办理了“票据池业务”,通过将期限较短的票据质押给银行,由银行开具期限较长的票据用于生产经营业务结算需要,从而进一步强化了票据管理和降低了资金成本。公司大量使用票据结算符合行业和公司特点,并符合票据结算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其他财务信息
4. 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为2634.26万元,比期初增加了157%。请结合预付款项的性质、对象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等,补充披露公司预付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为 2634.26万元,较年初增加1613.56万元,增加了 157%。主要增加原因:一是预付江苏省电力公司下属供电公司电费,较年初增加891.09万元;二是根据货物采购合同约定,预付相关供应商进口设备修理用备件采购款,较年初增加464.98万元;三是预付相关供应商其他生产经营设备修理用备件采购款同比增加218.94万元。公司正常生产耗用的原辅材料基本为货到后付款,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的预付款项。
5. 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3076.88万元。其中,押金及保证金2043.91万元,公司根据相关账龄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请公司结合上述其他应收款项的性质和对象等,补充披露公司对押金及保证金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回复:
公司半年报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3076.88万元。其中,押金及保证2043.91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我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按账龄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因此类押金及保证金可能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自业务发生入账时,执行这一会计政策,并保持连续性和一贯性,报告期内不存在会计政策变更。其中关联方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盐保证金400万元,为按江苏省盐务管理局、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盐管理相关规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需向食盐主管部门缴纳食盐保证金而发生。
附:押金、保证金分类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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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半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4.23亿元,包括库存商品2.4亿元、在产品1亿元及原材料8158.91万元,公司仅对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71万元。请结合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补充披露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
回复:
我公司存货分为库存商品、在产品、原材料三大类,其中: 库存商品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下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决策层为应对销售价格对利润的影响,通过进一步提高产量、降低能耗,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报告期内公司所生产各类固体盐及盐化工产品总量同比增长达10%,同时煤炭价格同比下降使产品成本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我公司于报告期末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并按规定于期末足额计提了库存商品跌价准备571.08万元;在产品主要为池盐半成品,其主要原料卤水为公司自有矿井开采,并通过日光晒制而成,生产成本较低,公司于报告期末通过跌价测试此存货不需计提跌价准备;原材料主要为煤炭等生产性原料以及为维持日常生产所需的备品件,其消耗周期短,经跌价测试不需计提跌价准备。另外,预计煤炭价格未来将上升,公司增加了煤炭储备,期末较年初增加煤炭库存1.18万吨,并通过签订合同锁定了报告期后采购16.58万吨低价煤炭。
综上,我公司存货于报告期末已足额计提跌价准备,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7. 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期余额为1.71亿元,石塘矿井工程、洋槐矿区工程等多个工程的完工进度超过95%。其中,多矿区资源二维勘探工程在本期未增加任何投入,也未转入固定资产,其工程进度为95%。请结合公司前述工程的进展情况,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补充披露公司是否存在未能及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
回复:
矿区建设过程:先取得探矿权(探矿权受予期限:首次时间为3年,其后可申请延期或保留2次,每次顺延2年),在此期间内对探矿权划定区域上进行探矿,取得资源储量报告,进行矿区范围划定、土地复垦、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环评,编写矿区资源综合开发方案、矿区复垦方案,经专家评审并获准备案才进入采矿权办理程序,待采矿权办理后方可转入公司无形资产。
1.石塘矿井工程:批准投资2480万元,已完成所有的野外施工并且取得探矿成果,储量获备案批准。正在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目前仅有钻井施工用地的复垦工程未完成,预计2017年3月前完成采矿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2.杨槐矿区工程:2013年8月份通过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挂牌出让方式取得探矿权支出,当月签订合同,按分期支付方式给付价款,到2014年8月支付完毕后于当年的12月取得杨槐块段普查探矿权许可证。目前正在按项目建设流程办理该矿区探矿工程立项审批手续,进行普查、详查等勘探工作,计划2017年8月底前完成相关探矿工程。待取得探明的资源储量获准备案后,进入采矿权办理程序,届时可转入资产。
3.矿区二维物探工程:主要是瑞丰公司在新矿区的探矿工程支出,已完成探矿阶段,正处于储量报告评审阶段,后续将发生相关方案编制、评审等方面的开支,即可进入采矿权办理程序,暂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综上,公司不存在未及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情况。
8. 半年报显示,公司在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48亿元。请结合公司现金流及长短期债务的变动情况,补充披露公司在报告期内偿还债务的具体情况。
回复:
公司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2亿元,期初结余5.08亿元,本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86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0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38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8亿元。
公司报告期末短期借款7.94亿元,长期借款4.30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亿元,共计19.24亿元,较年初减少1.81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借款支付现金6.48亿元,其中:偿还长期借款支付现金0.96亿元,偿还短期借款支付现金0.85亿元,通过先还后借主动置换高利率短期借款支付现金4.67亿元。
三、其他
9.半年报显示,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流动资产13.71亿元,流动负债为19.73亿元。请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补充披露公司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回复:
公司报告期末流动资产13.71亿元,流动负债为 19.73亿元,报告期末流动比率为0.69,速动比率为0.48。虽然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同比有所下降,但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强化内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产量,通过降本增效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产、销量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通过内部风险管理,保证资金回笼。其次,报告期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较好,存货周转率为1.73次,应收账款周转率为5.65次,为公司提供了现金流保障。但是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带息负债14.94亿元,为流动资产总额的1.09倍,提示投资者关注,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公司未来有可能存在短期的流动性风险。
附:2016年6月末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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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