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法院试点“审执分离”改革)
本报讯 (记者邢生祥)记者近日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青海法院实行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改革试点,优化执行权配置,切实落实执行工作司法责任制,着力解决目前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确保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
此次试点改革措施包括:实行诉执分离、裁执分离、必要的警务化保障、新的执行案件办案模式、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完善执行局机构设置、人员分类管理、加强执行队伍力量等8项内容,在执行领域进一步深化执行审判权、执行审查权、执行决定命令权、执行实施权的分离改革,优化审判权与执行权的职权配置,实行执行警务化保障,促进执行工作进一步公正、高效、规范开展,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青海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满志方表示,进行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是推动“执行难”问题解决的关键之招,通过审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影响执行公正、制约执行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力争在2017年2月底前,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