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专员办:着力推进预算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今年以来,海南专员办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围绕财政部党组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和区域特色,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紧贴嵌入预算这个核心,做深做实部门预算、转移支付监管,拓展财政业务监管和政策研究,增强监管联动,夯实基础和内部管理,努力发挥好专员办“就地就近”优势和“中央财政在地方和基层延伸”的“瞭望”“信使”“防火”“服务”职能作用,推进预算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预算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今年以来,海南专员办先后围绕部门预决算审核、公车改革方案审核把关、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免税特许经营费征收等事项,推动预算监管政策落实,推进涉及民生支出的中央转移支付监管。跟踪监控9项重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执行,并尝试对中央重大项目进行监督和开展绩效评价。
二是协调联动得到新加强。海南专员办主动与海南省财政、发改、农口等主管部门沟通,理顺工作关系,初步构建起联动监管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邀请海南省人大财经委、省财政、国地税、审计、交通、扶贫等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根据预算监管发现的问题,采取情况通报、约谈等方式,有效实现财政监管工作信息和成果的“共享”;主动与海南省财政厅、国地税沟通联系,确保营改增试点平稳运行。与海南省财政厅共同向驻琼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情况,取得支持和理解;向海南省财政厅和市县印发《关于配合做好加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的函》,加强资料信息报送。
三是监管工作层次有提高。在向政策研究与地方财政运行监控拓展方面,先后围绕海南省县级财力保障机制运行情况、地方政府内外债政策执行、“营改增”政策启动与运行效果、防止金融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新能源汽车专项补贴资金政策落实等,开展专项核查和调研。较好地发挥了预算审核把关、核查调研、专项检查作用,推动了有关财政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管理。
四是内部建设取得新进步。强化思想武装,集中学习研讨党章、党规、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七一”讲话,有序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加强机关党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发挥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得到有效体现。加强干部管理,围绕财预〔2016〕38号文件和刘昆副部长杭州会议讲话,反复推敲研学,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努力做到人岗相适;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办公效能;强化复核、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新制定修订涉及预算、资产、财务、牵头处室职责等6项工作制度,规范了业务流程,提高了工作质量,增强了财经法纪意识,有效防范制度风险、工作风险和廉政风险。
(原标题:海南专员办:着力推进预算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