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挖坑代表昨日坐轮椅听判)
信息时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曾广受关注的北京德胜门私挖地下室案昨日上午有了一审结果。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一审宣判,事主李宝俊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同案被告人卢祖富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李海轮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宣判后,被告人李宝俊、卢祖富均表示需要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被告人李海轮表示对判决无意见。
马路坍塌竟是私挖地下室
去年1月24日凌晨,北京市德胜门内大街93号门前发生坍塌,出现一个长15米、宽5米、深10米的大坑。经过调查,事故原因竟然是房主李宝俊偷挖了深达18米、相当于6层楼高度的地下室。李宝俊徐州市人大代表、海荧集团董事长的身份曝光后,媒体称他为“挖坑代表”。
事故发生后,负责施工且无执业资格的李海轮在施工现场被当场抓获。同年1月31日,负责管理、指挥施工的卢祖富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李宝俊于2015年2月10日经网上追逃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方指控涉重大责任事故罪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李宝俊将工程委托给无建筑工程资质的施工队,还要求其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违法建设地下室、深挖基坑。2015年1月24日3时许,因基坑支护结构不合理、支护结构承载力不足、地下水控制不力,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坍塌,造成东侧毗邻的德胜门内大街道路塌陷、北侧毗邻的部分民房倒塌破坏等。
经鉴定,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83万余元。
今年5月11日,西城法院公开审理李宝俊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
挖坑代表一审判刑5年
昨日上午9时30分,本案审理法官宣布开庭,被告人李宝俊身着灰色上衣乘坐轮椅进入法庭现场。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李宝俊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卢祖富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李海轮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对于判决结果,李宝俊、卢祖富均表示需要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李海轮表示对判决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