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改革走出图纸(四))
改革需要顶层设计,亦需要调动包括地方、国企、群众在内的各个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基层探索和试点,尊重地方的首创精神,设立各种改革试验区,只有顶层和宏观设计,而无来自各方的积极响应,没有地方经验作为支撑,不能在改革方案的制定上发扬民主,改革也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落实不下去。
中央深改组会议就多次提到了这一点,指出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无不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为什么要强调在改革上发扬民主,调动和发挥各方尤其是地方对改革的积极性?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中国太大,人口太多,国情复杂,仅有顶层设计这一个积极性是不够的,必须有上下两个积极性。
另一方面,这一轮改革是全方位的,力度空前,方案也多、任务很重,要想让它广泛落地,难度也空前。对于一个超大规模的单一制国家来说,加强中央权威非常重要,这是保证改革落地生根的前提,但如果地方大面积地失去改革积极性,群众被排斥在改革方案的制定之外,只是被动地参与改革,中央权威的加强所产生的积极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而鉴于超大规模国家纵向治理的复杂性,地方尤其是基层假如对某项政策、某个改革方案不上心,总有各种办法消极应对,从这个角度说,地方在执行中央政策方面拥有某种事实上的主动性。
这一点也得到了中国改革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的证实。过去30多年,真正有意义的改革多发生在基层和地方,大凡成功的制度创新,基本是由基层群众在实践中创造摸索出来的,农村改革、国企改革、政府改革皆是如此,中央不过是将群众创造的方法经验加工总结,变成制度或法律,在全国推行。
之所以能形成这种局面,原因是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官员和社会关联度大,在强大的发展压力面前,他们必须要有所创新来应付或者解决问题。且作为一线官员,他们也了解社会,同时也不缺乏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关键是要给他们授权,鼓励和支持他们大胆地根据本地实际,进行改革探索。但地方、基层和群众的这种探索和首创精神,越到改革后期力度越弱,最后导致改革处于空转状态。
因此,改革要落地,需要重新激发地方、基层和群众的改革热情,激励干部敢想敢做,勇于担当,在目前环境下,这就要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发扬民主精神,打破某些政治禁忌,减轻做事者因担忧不懂政治规矩而产生的心理负担,“顶层设计”在为改革提供整体规范和原则的同时,应当为地方的改革创新创造条件,使其在符合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大胆探索和突破,诚如中央深改组会议所说:“需要中央先定调子、划底线的,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时给地方交底。需要地方先探路子、创造经验的,中央要及时给予授权,有效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另外,试点也是一个办法。试点既是改革的重要任务,更是改革的重要方法。中央可以明确授权,选择一些地方进行社会治理、反腐败、生态治理、司法改革、文化创新的试点。在改革试验区里,利用国家给予的特殊政策,探索和实践一种新的经济社会运行方式和发展模式,若取得成功,再向全国推行。其实,这也是中国改革的一条经验。上世纪80年代的深圳经济特区、90年代的上海浦东新区、21世纪的天津渤海新区,以及当前的上海自贸区建设,都带有为中国改革探路的试点使命。
总之,以顶层设计保证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与目标,以地方试点不断探索和解决改革中的新问题,充分发挥地方、基层、群众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在两者结合中把改革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创造不同的改革模式,共同推进中国的改革与发展大业。
打破改革的落实瓶颈,避免改革处于空转的最后一个方面,是要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制度和法治环境,允许改革试错,宽容改革失败,跳出历史上改革者没有好下场的怪圈,让那些想改革、有改革才能的人没有心理包袱,能够轻装上阵。
为改革营造良好环境也与上节谈到的改革试点有关,试点是打开改革局面、避免改革出现颠覆性错误的一个办法,但同时要允许在改革试点时出现失误。2015年10月13日的深改组会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越重,越要重视基层探索实践,针对基层工作特点和难点,要完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营造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郁氛围。否则,就无人愿意、也不敢去试点探索。
改革是一种实践活动,也是对体制的变革过程,会受制于各种条件的限制,牵涉到复杂的利益关系调整。囿于改革者知识和信息的限制,出错是难免的,一些改革可能会面临走弯路、费周折,甚至是赔学费的情况出现。
就此而言,改革是一件风险很大的事情,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市场风险,一是道德风险。前者包括来自外界、舆论、上级对改革的评价、与既有政策和法律的冲突、改革的手段和方式、改革者处理复杂事物的能力、改革对象的反制与博弈等。这些风险改革者有些能够控制,有些控制不了,控制不了也就意味着改革容易出问题。后者则由改革者本人道德引起的风险,如腐败、内部人控制等。在改革向深水区推进,同时越来越强调法制的今天,改革者的创新空间会越来越小,改革要有突破,改革者需要冒越来越大的违法和违纪风险。故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而言,都应允许改革出错,为改革者提供一个容错机制的护身符,对他们持一种包容心态,保障改革者的自身安全,人们才会有动力和积极性去推进改革。
中国历史上不乏勇于任事的改革者,这些改革有的成功,有的失败,但改革者本人,结局好的却没几个,如商鞅变法为秦国的强大和一统六国奠定了基础,但商鞅本人却遭到贵族的反对而被车裂而死。明代的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使得摇摇欲坠的大明江山得以稳固,但死后顽固派反攻倒算,长子被逼自杀,全家包括妻儿老小几乎全被迫害致死,本人也差点被神宗皇帝开棺戮尸。
上述例子究其原因,有改革者本身才能不足招致败局的,但根本的是既得利益者的反对。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中,也出现了很多改革人物,他们中的一些人受到责难和打击,因改革被免职,也有锒铛入狱的。个中原因,除了触犯既得利益这一共性因素外,多半是因个人操守、政治压力或改革越了界,而惨淡收场的。这种事情发生多了,会打击人们对改革的积极性。
因此需要为改革者解套,一是在舆论上营造一个有利于改革和改革者的好氛围,应强调,宁要失败了的改革,也不要不改革的失败,让社会明白,改革有困难,但不改革会更困难;改革有风险,但不改革会更危险。二是进一步加快相关法律和制度的修改和调整,让制度和法律保障改革和改革者。
改革到现在,在强调“于法有据”的同时,更要重视为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和制度环境,在如何界定改革创新与遵行法律、如何平衡宽容试错与改革成本,以及如何推进政策的稳定性之间,确定一个合理的边界。
当然,宽容改革失败要有底线,即不能以权谋私,将允许改革失败作为以权谋私、胡乱作为、搞腐败的借口,这是不行的。
跳出改革者没有好下场的历史怪圈,为他们提供护身符,同时规范改革行为,将使改革由过去政策主导向法律主导转变,形成自下而上自发改革的良好氛围,有助于改革突破旧体制、旧习惯、旧利益格局的束缚,更好地激励改革者去进行制度创新。
这就是我们需要的中国改革。
作者为独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