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融创地产”)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56号文核准。
融创地产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公司债券。首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0亿元。
2、融创地产本期债券发行面值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本期债券评级为AAA级,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201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2,588,5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71%;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370,897万元(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算术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00%-4.20%,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50%-5.0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8月12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8月15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7、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0、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1、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8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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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 发行人: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品种一全称为“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为“16融创06”;品种二全称为“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简称为“16融创07”。
3、 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拟分期发行。首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0亿元。
4、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30亿元的发行额度。
5、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可发行规模的100%(含超额配售部分)。
7、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二的第3/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二的第3/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一/二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二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不变。
8、 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一/二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一/二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二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二并接受上述调整。
9、 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一/二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一/二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0、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11、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年利率将通过询价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区间,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2、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交易、质押等操作。
13、 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4、 利息登记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8月16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一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2017年至2023年每年8月16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二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5、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8月16日。
16、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16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3年每年的8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8月16日,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 兑付登记日:2021年8月16日之前的第3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一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2019年8月16日之前的第6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部分的本金及其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2023年8月16日之前的第3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二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2021年8月16日之前的第6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二回售部分的本金及其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品种一/二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8、 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8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19年8月16日,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1年8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 利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20、 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1、 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式参见发行公告。
22、 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本次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3、 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4、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5、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6、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29、 上市安排: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0、 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待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照上交所与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31、 专项资金账户监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32、 专项资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77220155000000395
汇入行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曲阜道与建设路交口)一二层底商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10110000232
33、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4、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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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 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年利率询价区间为3.00%-4.20%,品种二的票面年利率询价区间为3.50%-5.00%,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最终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二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5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品种一/二存续前3/5年票面利率加公司提升的基点,若发行人未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则本期债券品种一/二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品的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T-1日)。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8月12日(T-1日)9:00至11:30之间将《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牵头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8月12日(T-1日)9:00至11:30之间将如下文件传真至牵头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牵头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联系人:聂聪,姚贺;咨询电话:010-59312942,010-59312831;传真:010-59312903,010-59312841。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对本期债券的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8月15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基础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0亿元。认购不足10亿元的剩余部分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6年8月15日(T日)、2016年8月16日(T+1日)的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8月12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边际申购量按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8月16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牵头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牵头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216200100100396017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9290000107
联系人:张嫣贞
联系电话:021-38674827
传真:021-50329583
(八)网下发行注册
牵头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6年8月17日(T+2日)的11: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上证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6年8月16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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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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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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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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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40亿元(含40亿元)(含超额配售不超过30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60%~4.7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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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7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70%,但高于或等4.6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5%,但高于或等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10-59312903,010-59312841;咨询电话:010-59312942,010-59312831;联系人:聂聪,姚贺。
(住所:天津市西青区经济开发区七支路8号506、507室)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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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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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