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16年云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云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1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246”,证券简称“云南1605”,票面利率2.54%,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9年8月8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八日
关于2016年云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云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1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247”,证券简称“云南1606”,票面利率2.96%,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6年8月8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八日
关于2016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1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248”,证券简称“云南16Z5”,票面利率2.46%,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9年8月8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八日
关于2016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1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249”,证券简称“云南16Z6”,票面利率2.5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1年8月8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八日
关于2016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1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250”,证券简称“云南16Z7”,票面利率2.77%,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3年8月8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八日
关于2016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1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251”,证券简称“云南16Z8”,票面利率2.91%,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6年8月8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八日
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三十五期)
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记账式贴现(三十五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10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91日期贴现式国债,证券编码“108133”,证券简称“贴债1635”,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6年11月7日到期按面值偿还。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八日
关于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定于2016年8月10日起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2404”,证券简称“16银亿04”,发行总额7亿元,票面利率7.03%,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八日
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等
五只债券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七期)、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6年记账式贴现(七期)国债、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三期)国债将于2016年8月22日到期兑付。为做好上述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919”,证券简称为“国债0919”,是2009年8月2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3.17元。
二、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101”,证券简称为“地债1307”,是2013年8月20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2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4.29元。
三、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411”,证券简称为“安徽1505”,是2015年8月21日发行的1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3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2.38元。
四、2016年记账式贴现(七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8104”,证券简称为“贴债1607”,是2016年2月22日发行的182日期债券,以贴现形式发行,到期按面值兑付。本次到期兑付,每百元面值国债可获得的本息为100元。
五、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三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8121”,证券简称为“贴债1623”,是2016年5月23日发行的91日期债券,以贴现形式发行,到期按面值兑付。本次到期兑付,每百元面值国债可获得的本息为100元。
六、本所从2016年8月12日起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七、上述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1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6年8月18日上述债券摘牌。
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八日
关于支付2013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等
十四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3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八期)、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八期)、2014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2014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二期)、2014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三期)、2014年北京市政府债券(一期)、2014年北京市政府债券(二期)、2014年北京市政府债券(三期)、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将于2016年8月22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305”,证券简称为“国债1305”,是2013年2月2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6元。
二、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318”,证券简称为“国债1318”,是2013年8月22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4元。
三、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084”,证券简称为“地债1208”,是2012年8月2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8元。
四、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102”,证券简称为“地债1308”,是2013年8月2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4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43元。
五、2014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147”,证券简称为“浙江1401”,是2014年8月2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96元。
六、2014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148”,证券简称为“浙江1402”,是2014年8月20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17元。
七、2014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149”,证券简称为“浙江1403”,是2014年8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2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115元。
八、2014年北京市政府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150”,证券简称为“北京1401”,是2014年8月22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元。
九、2014年北京市政府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151”,证券简称为“北京1402”,是2014年8月22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18元。
十、2014年北京市政府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152”,证券简称为“北京1403”,是2014年8月22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2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12元。
十一、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405”,证券简称为“甘肃1505”,是2015年8月21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3元。
十二、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406”,证券简称为“甘肃1506”,是2015年8月2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6元。
十三、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407”,证券简称为“甘肃1507”,是2015年8月21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6元。
十四、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408”,证券简称为“甘肃1508”,是2015年8月2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05元。
十五、本所从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9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六、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19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年8月22日除息交易。
十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八日
关于支付2015年甘肃省政府专项债券
(二期)等十四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5年甘肃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5年甘肃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2015年安徽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5年安徽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5年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一期)、2015年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5年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5年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5年厦门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5年厦门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将于2016年8月22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甘肃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409”,证券简称为“甘肃15Z2”,是2015年8月2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05元。
二、2015年甘肃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410”,证券简称为“甘肃15Z1”,是2015年8月2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6元。
三、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412”,证券简称为“安徽1506”,是2015年8月21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3元。
四、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413”,证券简称为“安徽1507”,是2015年8月2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6元。
五、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414”,证券简称为“安徽1508”,是2015年8月21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61元。
六、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9415”,证券简称为“安徽1509”,是2015年8月21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05元。
七、2015年安徽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416”,证券简称为“安徽15Z1”,是2015年8月2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6元。
八、2015年安徽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417”,证券简称为“安徽15Z2”,是2015年8月21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6元。
九、2015年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418”,证券简称为“厦门1501”,是2015年8月22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2元。
十、2015年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419”,证券简称为“厦门1502”,是2015年8月22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26元。
十一、2015年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420”,证券简称为“厦门1503”,是2015年8月22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1元。
十二、2015年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421”,证券简称为“厦门1504”,是2015年8月22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55元。
十三、2015年厦门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422”,证券简称为“厦门15Z1”,是2015年8月22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26元。
十四、2015年厦门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423”,证券简称为“厦门15Z2”,是2015年8月22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55元。
十五、本所从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9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六、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19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年8月22日除息交易。
十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八日
关于为“招商创融-瀚华小额贷款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1号”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6年8月10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招商创融-瀚华小额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1号”(以下简称“招商瀚华小贷1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招商瀚华小贷1号”的转让业务。
二、“招商瀚华小贷1号”设立日期为2016年5月26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16瀚华1A”,证券代码为“116260”,到期日为2017年11月2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按季付息、摊还期按月过手还本付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16瀚华1B”,证券代码为“116261”,到期日为2017年11月2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按季付息、摊还期按月过手还本付息。
三、“16瀚华1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6瀚华1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招商瀚华小贷1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招商瀚华小贷1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