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珠海中富因证监会新规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网易财经8月3日讯 今日,珠海中富(000659)发布公告称,由于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有效期内,中国证监会施行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明确规定了股票类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能超过1倍,与公司此前的方案相冲突,因此决定终止。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于1985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12.86亿元,主要为包括“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在内饮料厂家罐装,提供食品饮料容器包装,也是饮料代加工(OEM)企业。其2015年营业收入18.75亿元,较2014年下降约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36万元。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由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7月14日发布,自2016年7月18日起施行。其中第四条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不得违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不得存在的情形中包括,“股票类、混合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超过1倍”。
2016年1月,珠海中富披露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告称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用来全额认购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的C 类份额(劣后份额,不超过 4,000 万元)和增强资金(1,000 万元)。
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起点为 1 万元, 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合规方式)的公司股票,购买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资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而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员工(不超过 45 人) ,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珠海中富公告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的方案与上述规定相冲突,需要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又因半年度报告窗口期的影响,无法及时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限到期日2016年8月4日前实施完毕 ,经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同意终 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马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