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台风一吹 他家外墙批荡落我家)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2015年夏天的一场台风,把李家老房子外墙的批荡都剥下来了,掉到了隔壁邻居老吴家的小天台上,广州小北路的两家人因此闹上了法庭。
老吴起诉要李家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李家却说老吴家违章搭建铁棚使得两房屋粘连,无法正常通风排水,再加上台风暴雨冲刷等自然原因,才导致外墙批荡部分剥落。最终,法院判决李家修葺外墙并支付排水管道清淤费用600元。
纠纷:
一场台风 外墙批荡落邻居天台
住在小北路老房子的李先生被一墙之隔的邻居告了,李先生家的房子有三层,隔壁的老吴家是一层半。老吴说,2015年8月27日,一场台风将李先生家的外墙批荡从高处剥落,大量黄泥沙灰冲落到我家小天台,并导致天井排水暗渠受到冲击,二楼的去水渠防护盖也被批荡跌落的石块打落。经多次沟通,希望李先生就此事作出妥善处理,却遭到对方百般推诿。
原来李先生只是借了哥哥的房子居住,哥哥多年前已经举家搬到了香港。老吴以侵权为由将李先生及其哥哥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李先生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承担其房屋排水系统的清淤费用,并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用3000元等。
李先生答辩称,哥哥才是房屋产权人,他无权处理房屋修缮问题。两家房屋本来有相隔20厘米的间隙,但2012年,老吴因瓦石漏水违章搭建铁棚,并用水泥封闭了房屋之间的缝隙。李先生认为,外墙批荡剥落是由于老吴违章搭建铁棚、瓦石导致,老吴一直拒不配合改正,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多方调解下仍无果。
勘验:
排水正常 修葺需两家互相配合
法院审理查明,涉案的两个房屋左右紧挨相邻,李家房屋西墙与吴家房屋东墙相邻而建。李家房屋第2层及1/2层的西墙批荡层存在比较明显的风化剥落现象,直接影响和威胁吴家的房屋。李先生称,他在起诉前就明确表示,愿意清除老吴家排水管道的淤泥,并愿意对自家房屋西墙批荡进行修葺,但需要借用老吴家的天台搭棚架才能进行修葺,而老吴拒绝。
老吴则说,要进入他的房间对李家房屋西墙进行修葺,侵犯了他的私人空间。虽然他有义务为对方修葺墙体提供相应的便利,但李先生修葺墙体会对他的生活带来不便,他还得在外租房居住,李先生需要补偿他每日400元。
法院经现场勘查,老吴家的排水系统存在轻微淤塞,但尚能正常排水。法院同时提出,修葺墙体需要两家相互配合。李先生一家在庭审过程中,就房屋西墙批荡层泥沙的剥离坠落给老吴生活造成影响、干扰,当庭口头表达了歉意,老吴也表示接受其道歉。
判决:
诉请有据 李家应修缮消除危险
越秀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老吴要求李先生对房屋墙体进行修缮以消除危险的诉请于法有据,合情合理。李先生辩称其并非房屋产权人因而没有义务修葺该墙体的抗辩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
与此同时,依照《物权法》第88条的规定,李先生对该墙体进行修缮时,必然需要老吴提供相应的便利,老吴对李先生的修葺行为不得设置阻碍。同时,李先生在修缮该墙体的过程中,须妥善施工,尽量减少对老吴一家生活的影响和干扰。
由于老吴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天台房顶排水渠此前存在防护盖,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该防护盖损坏系坠落泥沙冲击所致,其要求将天台房顶水渠防护盖恢复原状的诉请依据不足。至于因修葺行为影响生活而引起的相应补偿问题,双方可另行协商。
综合现场勘查情况以及墙体泥沙坠落及淤积情况,老吴要求李先生支付该排水管道清淤费用600元的诉请,合法合理。而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费用3000元的诉请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