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小雯来信:我朋友父母于上世纪90年代离婚,离婚时父母协议男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现在孩子已长大成人,想告自己父亲给她抚养费可以吗?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律部主任吴杰臻律师解答: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至于抚养费的请求,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尚未有法律明确,争议较大。通常认为,子女成年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即成年后两年内不请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则其再起诉法院索要抚养费将得不到支持。
信息时报2013年12月4日报道的一起抚养费案例,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认为:由于抚养费是基于抚养人与被抚养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如义务人不支付抚养费,将使被抚养人的生活没有保障,影响公序良俗。
因此,有关抚养费的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广州中院指出该案的女儿在20周岁的第27天才提起诉讼,已超出诉讼时效27天,遂驳回其索要抚养费的请求。
信息时报记者 魏徽徽
时报法律帮
生活中难免有个磕磕碰碰,这时候该怎么办?您是不是很需要专业人士从法律上给予您正确的指点?
不用急,您可以发e-Mail到我们的邮箱:xxsbjrkt@163.com,将有资深律师为您答疑解惑,让您做出正确的选择。
今日嘉宾 吴杰臻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律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