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8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和原则
2.1申购与赎回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五年内(含第五年)场内份额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可上市交易。场外份额每年定期开放一次申购、赎回业务,此开放日为受限开放日,受限开放日为每个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年度对日的前一个工作日,赎回预约期为受限开放日的前四个工作日。
2016年8月12日为本基金受限开放日,销售机构(仅场外)赎回预约期为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1日。
投资者在受限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2申购与赎回的办理原则
(1)“未知价”原则,在本次预约赎回期和受限开放日,场外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以受限开放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整个赎回预约期内和受限开放日收到的基金赎回与受限开放日收到的申购申请于受限开放日按照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统一进行确认;本次场外份额受限开放出现部分确认的情况时,遵循“按比例确认原则”,即按照“受限开放日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量”与“赎回预约期和受限开放日的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预确认比例,按照该比例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在受限开放日结束后,本基金需保持基金总份额基本不变。
3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场外申购基金,每个交易账户首次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电子交易平台的最低申购限额为1,000元。
本基金存续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申购金额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五年场外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
■3.3本基金场内份额不开放本次申购。
3.4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场外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时,剩余基金份额将与该次赎回份额一起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五年内场外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
■4.3本基金场内份额不开放本次预约赎回和受限开放日的赎回。
4.4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日以上(含)且少于9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90日以上(含)且少于18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180日以上(含)的投资者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5.1.1.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北街2号通港大厦812-818室
电话:010-83369933
传真:010-52601225
邮箱:service@jtamc.com
网址:www.jtamc.com
5.1.1.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http://trade.jtamc.com
5.1.2 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新兰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6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预约赎回、申购、赎回事务时,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在本次受限开放日,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需遵循如下规定:
(1)“赎回预约期与受限开放日的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大于“受限开放日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量”,则对申购的有效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同时将按照“赎回申请份额”和“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基本相等的原则对所有有效的赎回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
(2)“赎回预约期与受限开放日的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小于“受限开放日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量”,则对赎回的有效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同时将按照“赎回申请份额”和“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基本相等的原则对所有有效的申购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
(3)“赎回预约期与受限开放日的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等于“受限开放日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量”,则对申购和赎回的有效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本次场外份额受限开放出现部分确认的情况时,遵循“按比例确认原则”,即按照“受限开放日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量”与“赎回预约期和受限开放日的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预确认比例,按照该比例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
由于本基金受限开放申购、赎回规则的设置,可能导致投资者在受限开放日结束时,出现无法完全赎回或完全无法赎回,无法完全申购或完全无法申购的情况。
7.2 2016年8月12日为本基金首次受限开放日,即在该开放日内接受办理本基金场外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2016年8月12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场外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受限开放日。
7.3本基金2016年8月8日至8月11日赎回预约期间,场外销售机构可以受理赎回申请的预约,但所有赎回申请均在受限开放日即2016年8月12日进行受理。
7.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办理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也可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28-0606)或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