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95 公司简称:中孚实业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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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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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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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以来,受益于国家供给侧改革政策,铝价较2015年底有所回升且企稳运行。公司抢抓机遇,在生产管理、市场开发、质量控制、技术创新等方面努力进取,整体保持稳中求进、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受氧化铝等原材料价格和用电成本下降的影响,公司电解铝业务实现盈利,铝深加工等高附加值产品已批量生产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收入713,279.12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42,237.61万元增加61.2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525.22万元,比上年同期-7,535.38万元增加22,060.60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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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铝产品销售收入和贸易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销售量和销售额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铝产品销售运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资本化利息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存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a.本期公司投资收益为-1,003.9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234.8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联营公司利润减少所致;
b.本期公司营业外收入为7,258.95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6,776.33万元,主要为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A. 普通股股票类
a.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3年11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行数量22,666.66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99,280.92万元。发行新增股份预计上市时间为2016年1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详见公司于2013年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b.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2016年1月18日和2016年2月3日分别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对原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等事项进行调整。
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和当时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于2016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修订。此次修订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4.19元/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073,985,680(含1,073,985,680股)。2016年3月11日,基于更好的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之目的,并经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各方协商一致,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至此,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仍按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即: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仍为5.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仍为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2016年5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文件并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2016年6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立即配合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鉴于《反馈意见》中的具体事项还需要进一步落实,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反馈意见回复,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上报回复的申请,承诺延期不超过2016年8月19日前上报《反馈意见》的回复。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B. 公司债
a. 11中孚债
公司2011年5月20日和2011年6月8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于2011年7月2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78号文核准。本期公司债券为8年期(附第5年末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所发行公司债券2011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11中孚债”,证券代码为“122093”(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b. 12中孚债
公司2012年3月22日和2012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于2012年7月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87号文核准。本期公司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所发行公司债券2012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12中孚债",证券代码为"122162"(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12中孚债” 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将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调整为8%,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固定不变;同日,公司还披露了《关于“12中孚债”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5-094号和临2015-095号公告。
2015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中孚债” 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2中孚债”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由10亿元人民币变更为6.5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5-103号公告。
C. 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
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发行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简称“15中孚PPN001”,代码031564064,实际发行总额4亿元,本期债券已于2016年5月27日偿付完毕;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发行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简称“16中孚PPN001”,代码031664037,实际发行总额2亿元。相关审议事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4-026号公告及临2014-037号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孚电力于2015年8月26日发行了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5中孚01”,代码118349,实际发行总额2.083亿元,计息方式为附息固定。2016年3月3日、3月31日分别赎回本期债券3,000万元、5,000万元,赎回完成后,目前债券余额为1.283亿元。相关审议事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5-045号公告及临2015-051号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孚电力于2016年2月5日在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金融创新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私募债券登记发行规模为2亿元,共分为十三期发行,债券票面面额为100元/张,按面值发行,计息方式为附息式固定利率。截至2016年6月中旬发行完毕,实际发行总额2亿元。相关审议事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6-013号公告及临2016-024号公告。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6年1-6月,公司实现收入713,279.12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71.33%。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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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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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全产业链优势
公司作为一家具有“煤-电-铝-铝深加工”全产业链的企业,规模效益显著;同时依靠先进的技术装备和不断的科技创新,成本控制水平行业领先。
2、转型升级优势
近年来,公司坚定不移地推进传统原材料制造向国际化高端铝合金新材料领域转型升级。2016年,公司核心转型升级项目——高性能铝合金特种铝材项目立足于节能、环保、规模化、专业化、批量化生产模式,目前该项目生产出的合金板已获得英国TS16949汽车板、劳氏船级社、挪威船级社、中国船级社等认证,产品质量已达到国内外高端市场标准。
3、技术研发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开发的国内首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偏析法”精铝提纯技术试生产取得成功,此技术以99.85%的电解原铝液为原料生产出高纯度的精铝产品,较传统提纯工艺降低电耗80%,是生产成本最低、流程最短的精铝生产新工艺,目前,公司已完成关键技术储备,产业化后可批量供应目标市场,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2016年4月,公司原铝提质增效新工艺新装备开发项目取得圆满成功,为精铝提纯及高端铝业精深加工产品提供了优质原料。2016年5月,公司“低温低电压铝电解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课题通过国家验收,公司两个电解生产系列共节约2亿多度电、减排二氧化碳20多万吨,此项目申请国家专利8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
4、管理优势
公司在管理层级和组织机构上的高效设置,使其内部体制合理,机制灵活,管理团队多年从事相关行业,经验丰富。保证了公司的整体生产、运营的稳定性。
5、区位优势
河南省铝土矿资源、煤炭资源丰富,公司所在地巩义市是铝工业产业集群化最为明显的地区之一,产业集群化有利于形成规模市场,有利于节约交易成本,有利于技术和管理人才共享。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2016年1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蓝汛欣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汛欣润”) 共同设立河南中孚蓝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占中孚蓝汛注册资本的85%;蓝汛欣润占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6-006号公告。
2016年2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售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6-027号公告。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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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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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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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高精度铝板带热连轧项目”生产的部分产品经“年产13万吨高精度铝板带冷轧项目”加工后生产出高附加值产品,目前冷轧项目正在调试,热连轧项目尚属达产过渡期,部分热连轧项目生产的产品附加值低于预期。
注2: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特种铝材项目目前尚属达产过渡期,产量需逐步达到设计标准。由于本期产量低,单位固定费用较高。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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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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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20家,新增河南中孚蓝汛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中孚售电有限公司,具体见本附注“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崔红松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