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欠债高于100%的地区 列入风险预警名单)
成都商报讯(记者 谢佳君)今后,四川省内各市(州)政府的已有多少债务、将新增多少债务、如何还本付息等情况将更加透明,债务风险管理奖更加规范。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四川省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四川省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出台,其中提出四川将每年评估政府债务风险,制定风险预警名单、风险提示名单,并要求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提出可行的化解债务风险规划。
《四川省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提出,省本级、市( 州)本级、县( 市、区) 级政府,需负责辖区内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今后,四川省将建立债务风险通报制度,每年通报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省财政厅将负责通报风险预警名单和风险提示名单,市县级财政部门通报本地区债务风险状况。
文件明确了风险预警线的计算方式,以国际通行的100%债务率作为风险预警线,对综合债务率高于(含)100%的地区,或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两项同时高于(含)100%的地区,列入风险预警名单;综合债务率低于100%但高于(含)80%或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有一项高于(含)100%的地区,列入风险提示名单。
成都商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被列入风险预警名单地区,应通过安排各类财政性资金、处置非公益性资产、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各种方式消化政府债务。同时,不得增加政府债务余额,确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实施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需要新增政府债务,由省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全省债务限额内统筹考虑。
省政府将根据风险预警和风险提示名单,结合政府债务风险状况、风险防控努力程度等情况,对相关地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3年被约谈的地区进行全省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将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四川将开始实施《四川省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政府债务将首次被纳入一般财政预算管理。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未按要求实施预算管理、任意改变债券资金用途、不按期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