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业证券收证监会处罚决定书 2078万元违法所得被没收)
中国网财经7月27日讯 兴业证券今日盘后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欣泰电气IPO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签字保荐代表人兰翔、伍文祥今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兰翔、伍文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证监会表示,处罚原因为兴业证券在推荐欣泰电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未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未勤勉尽责地对欣泰电气 IPO 申请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在欣泰电气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公司作为主承销商,未审慎核查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未发现《招股意向书》和《招股说明书》中涉及欣泰电气应收账款、流动资产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项目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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