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破刚兑还需适度有序)
众所周知,每一起焦点性事件都有其独特性的背景和原因,但也往往离不开其必然性、共性层面的逻辑,这决定了市场各方在处理这一事件或者这类事件的态度和方法。
在近日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成都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主席国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目前有些企业的债务率是比较高,个别企业也发生了违约问题,但并未爆发系统性或区域性的债务风险。
放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方面,市场化债务违约对于打破债市刚兑而言可谓意义深远,而另一方面,在未爆发系统性或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基本判断下,如何理性认识债务违约并探索出有利于市场长远发展的处理方法也显得同样重要。
在业内人士看来,由于2016年是企业非金融信用债的到期高峰,企业面临巨大的偿还压力,再加上经济增速下行,过剩产能行业盈利能力大幅下降,其成了债务违约的高发地带。
“经济增速的下滑和企业经营状况的恶化使得信用违约事件爆发较频繁,反过来信用违约事件的爆发会降低企业的融资能力,进而使得企业经营状况更加恶化,陷入恶性循环。”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半年大宗商品价格从底部反弹使工业利润有所改善,但与此同时经济仍然处于低波动下行阶段,“L型”的走势短期内难以改变,这给周期性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带来了较大冲击。事实上,有机构统计显示,在未到期的非金融信用债中,钢铁、家用电器、采掘和有色金属的资产负债率较高,仍然主要集中在周期性行业。
正是基于此,有业内人士提出,刚兑要破,但需适度有序。
目前阶段,我国企业债券违约主要原因是在整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前提下,多种风险集中爆发。具体表现为市场有效需求不足,行业不景气,企业经营不善、业务亏损,资金紧张或者流动性受限,导致最终未能及时付息或者兑付。
相应地,企业所遭遇信用风险事件,一般也可以划分为五种风险类型,分别是流动性风险、经营不善风险、管理层风险、行业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这也就意味着,针对企业遭遇的不同类型的风险状况,应当采取不同的风险处理方式,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将损失降到最低。
业内人士认为,发生债券违约时,债券持有人目前在大方向上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维护自身利益,即自主协商和司法诉讼。一般而言,如果债权人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只是暂时出现问题、最终偿债可能性较高,且诉诸司法成本相对较高,在多种权衡之下债权人更倾向于选择自主协商方式,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而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偿债事宜未达成一致,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来保障自身利益。
从目前我国违约债券的处置方式来看,大部分债务违约时通过企业多方筹集资金,变卖资产,实施债务重组;也有的企业通过抵押资产,向银行贷款还债或者寻求展期延后付款;或者担保,借债,只有极少企业走向了破产重整,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债务问题。
“从处置结果来看,已偿债的企业基本上都做到了百分百还款,未付清债款的企业,仍在筹集资金。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因为耗费时间久,目前来看偿付并不清晰。”黄文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