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万菱信消费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四次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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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最为重要的估值模块。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备选股票池A与备选股票池B中的股票进行综合估值,以确定个股的合理估值区域。若股票的市场价格处于低估或者处于股票估值区域的下方,则该股票入选核心股票池,作为构建股票组合的核心股票。在构建核心股票池时,我们不仅仅从备选股票池B中选择,也从备选股票池A中选择。其原因在于备选股票池B中的股票,都是具有一定核心价值的公司。在估值上,这些公司可能会被市场高估,若其市场价格高于公司投研人员的估值,将不能作为本基金的构建组合的标的,毕竟,好公司也必须要有好价格,才是实践安全边际的关键。因此,具有核心价值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在某些时间段上标的可能会不足够。所以,我们也会从备选股票池A中选择财务稳健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进行投资,作为核心价值股的补充。因此,在核心股票池的构建上,我们遵从两条路径原则:从备选股票池A与B中选择具有估值优势的股票进入核心股票池;在实际构建组合时,把从备选股票池B中进入核心股票池的具有核心价值的公司作为构建组合的首选。
公司估值的逻辑是“价值决定价格”。对上市公司估值方法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相对估值方法(如市盈率估值法、市净率估值法、EV/EBITDA估值法等);另一类是绝对估值方法(如股利折现模型估值、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估值等)。 这两种估值法,都纳入本基金的估值体系。
最后,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行业配置方案中各行业的配置权重及核心股票池中所属各行业内公司的市值及流动性状况,选择股票构建股票组合。在股票的具体选择上,本基金管理人将把在核心股票池中具有核心价值的股票作为首选,具有核心价值的公司具有持续成长的潜质,也是本基金资产增长的源泉。
5、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主要目标是优化基金流动性管理,并分散股票投资风险。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基金债券资产将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和央行票据。在预期股票市场收益率上升但风险较大时,基金将提高可转债、企业债与金融债投资比例。在具体策略上,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研究依托公司整体的债券研究平台,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基本面和资金技术面分析,确定一个阶段对债券市场整体的把握,并确定投资组合的期限和策略。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在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一个阶段的投资组合久期后,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分析框架,包含信用分析、个券分析、创新金融工具和交易策略分析,由此形成和宏观层面相配套的微观层面的研究决策体系,最后形成具体的投资策略。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
6、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投资仅为辅助性投资,主要利用权证来达到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的目的;在个股层面上,充分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以达到增值的目的。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20%
十、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本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依据下述因素决定基金资产配置和证券选择: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国家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消费范畴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
●证券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和未来走势以及市场需求状况和当前市场价格;
●在充分权衡固定收益证券各子类资产的收益、风险以及流动性的前提下做出投资决策。
●股市变化趋势以及基于股票组合风险监控下利用衍生工具的系统性风险对冲。
2、 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流程基本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投资总监决策、构建备选股票池、构建核心股票池、建立投资组合、风险评估、信息反馈七个步骤。在本基金的投资管理过程中,这七个步骤的决策内容分配如下表所示:
投资决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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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16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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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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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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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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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1.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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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6月12日至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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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2、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1.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25% ÷ 当年天数,其中: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用
本基金份额的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认购金额的1.2%,在认购时收取并由投资者承担,按认购金额分段设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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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购费用
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1.5%,在申购时收取并由投资者承担,按申购金额分段设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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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赎回费用
本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0.5%,按持有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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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份额的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赎回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资产,赎回费归基金资产的部分为赎回费的25%。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中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日期;
2、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部分信息;
3、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部分信息;
4、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部分信息;
5、更新了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数据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6、更新了本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7、在“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列举了本基金自2015年12月13日至2016年6月12日发布的有关公告。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6日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
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匹凸匹 编号:临2016-106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
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匹凸匹”)于2016年7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熠信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出资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熠信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匹凸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92)及《匹凸匹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93)。
近日,该全资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注册登记信息包括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ET14G
公司名称:上海熠信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号26楼
法定代表人:韩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7月25日
营业期限:2016年7月25日至2036年7月24日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网页设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08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 关于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通知, 并于2016年7月23日发布《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80)现就该公告的内容进行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1、股份质押的目的
建设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用于企业资金周转需要。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建设集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以自有资金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运产生的现金、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建设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在质押期限内,在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降至相应警戒线时,建设集团不排除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质权人同意的其他增信方式等措施避免及减少风险。目前,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6日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上半年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1069证券简称:西部黄金 公告编号:2016-027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上半年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预计201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约增加 310%-350%。
本次预计的业绩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未经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77.05万元;
(二)每股收益0.0224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本报告期黄金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
(二)本报告期黄金销售量较上年同期上升。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6年上半年财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6日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股份解除质押以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6-060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股份解除质押以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麦田投资”)通知,麦田投资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
一、股票解除质押情况
麦田投资持有公司199,205,920股股份,其中14,000,000股于2016年5月20日质押给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详见2016年5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16-044号公告)。2016年7月19日,麦田投资与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除了上述质押,相关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7月19日办理完毕。
二、股票再质押情况
2016年7月21日,麦田投资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将其持有公司1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0%)股票的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7月21日,到期购回日为2017年1月19日。
上述14,000,000股股票,合同双方已于7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质押手续。本次股票质押不会影响麦田投资对本公司的控股权的转移。
截至本公告日,麦田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99,205,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3%。截至本公告日,麦田投资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74,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8%。
三、备查文件
股份质押登记证明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118版)
注册登记机构应在T+1日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额与价格
1、申购份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份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采用外扣法计算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申购的有效份额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赎回净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 +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 -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对于500万(含)以上的申购适用绝对数额的申购费金额,即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3、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基金赎回费率
赎回净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4、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七)基金的申购费与赎回费及其用途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若投资者在一天之内有多笔申购,则按每次申购金额对应费率分别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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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如下:
某投资者以40万元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为1.2%,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净额=400,000/(1+1.2%)=395,256.91元
申购费用=400,000-395,256.91=4743.09元
申购份额=395,256.91/1.100=359,324.46份
即投资者以40万元申购本基金,如果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359,324.46份。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销售、注册登记等机构的相关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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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按365天计算;6个月按183天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时间的计算,以其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日开始计算。)
举例说明:
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持有不超过6个月的1000份基金份额,赎回对应的赎回费率为1.8%,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净额为:
赎回金额=1000×1.100=1100元
赎回费用=1100×1.8%=19.80元
赎回净额=1100-19.80=1080.20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持有不超过6个月的1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净额为1080.20元。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在调整实施前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九)过渡期申购的特别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期保本期到期前公告处理规则,允许投资者在下一个保本期开始前的过渡期限定期限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投资者在上述期限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称为“过渡期申购”。投资者在过渡期限定期限内申购本基金的,按其申购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确认下一保本期的投资净额并适用下一保本期的保本条款。
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期到期前,将根据担保人提供的下一个保本期担保额度确定并公告下一个保本期的担保规模上限,规模控制的具体方案详见当期保本期到期前公告的处理规则。
投资者在过渡期内指定期限外的开放日或者在下一保本期开始后的开放日申购本基金的,不适用下一保本期的保本条款。
十四、投资目标
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在本基金保本期结束时,实现基金财产的增值。
十五、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保本增值混合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投资于股票、权证等其他资产不高于基金资产的3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十六、投资理念
价格终将反映价值。
十七、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固定比例组合保险(CPPI,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技术和基于期权的组合保险(OBPI,Option-Based Portfolio Insurance)技术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通过定量化的资产类属配置达到本金安全。用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现金净流入来冲抵风险资产组合潜在的最大亏损,并通过投资可转债及股票等风险资产来获得资本利得。
本基金的主体保本技术为CPPI技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CPPI技术主要用来确定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的比例,而OBPI技术主要运用于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它是建立在CPPI技术基础之上的必要补充。
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对可转债以外的债券投资在策略上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采取被动式的资产负债管理策略,以其现金净流入冲抵可转债等风险资产组合可能发生的亏损。另一部分采取积极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中短期的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通过债券置换和收益率曲线配置等方法,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
可转债投资策略:本基金运用国际普遍使用的二叉树模型计算可转债所含期权的价值,结合该可转债的债券价值对可转债进行相对价值评估,根据本溢价率排序和行业资金配置情况确定最终的可转债投资组合。
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把握可转债与股票之间出现的无风险套利机会。谨慎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发和增发,以获得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利润。在构造股票组合时,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通过组合管理有效规避个股的非系统性风险,通过行业精选确定拟投资的优势行业及相应比例,通过个股选择,挖掘具有突出成长潜力且被当前市场低估的上市公司。
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国际上通行的权证定价模型对权证进行定价,并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有关参数特别是股票价格的隐含波动率进行修正,得出权证理论价格,作为基金投资权证的基础依据。本基金对权证的投资主要用于锁定收益和控制风险。
十八、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以2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上述业绩比较基准是在考虑了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保本期限、客户构成及资金来源性质等特点的基础上制订的。如果今后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公告后可以变更上述业绩比较基准,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九、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投资人可获得投资净额保本担保。未持有到期而赎回的基金份额以及日常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保本担保。
二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6年3月31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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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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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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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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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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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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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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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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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在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有关公告中载明。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1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部分第一条1款至8款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6年1月25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2、更新了“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中的相关信息;
3、更新了“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中的相关信息;
4、更新了“第五节 相关服务及担保机构”的相关信息;
5、更新了“第十一节 基金的投资” 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为本基金2015年3季度报告的内容;
6、更新了“第十二节 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7、更新了“第二十五节 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披露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