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6-4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总数为75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79%;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7月27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2014年4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4年6月26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6月1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64号)核准。
本次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5年7月27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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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更名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1日,公司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16年5月30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转增3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810,361,315股增至4,215,541,972股,上述特定投资者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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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7月27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5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17.79%;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持股明细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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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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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在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过程中承诺,所认购股份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予转让。
经核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5年7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将于2016年7月26日限售期限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公司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上市公司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二)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