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承诺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累计金额不低于1.8亿元抚顺特钢股票。2016年7月2日,抚顺特钢披露的《提示性公告》称:“东北特钢集团因流动资金不足已经导致债务违约,无资金能力履行于2015年7月8日作出的增持公司股份承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行为违反有关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抚顺特钢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承诺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累计金额不低于1.8亿元抚顺特钢股票。2016年7月2日,抚顺特钢披露的《提示性公告》称:“东北特钢集团因流动资金不足已经导致债务违约,无资金能力履行于2015年7月8日作出的增持公司股份承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行为违反有关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