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6-36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单建明、鲍凤娇、湖州美欣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金宁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1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09,6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89,909,600.00元,另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51,894.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7,257,705.30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于 2016年 4月13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10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及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 2016 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8) )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1、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
2、户名: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账号:8110801014000447554
(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4月1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9,90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651,894.70元后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账户实际余额为 0 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 元,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2016 年7月15日,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及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