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百利”轮海难救助纠纷案再审宣判被申请人应支付救助报酬6592913.58元)
【“加百利”轮海难救助纠纷案再审宣判 被申请人应支付救助报酬6592913.58元】)最高人民法院7日公开开庭审理再审申请人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与被申请人(希腊)阿昌格罗斯投资公司、一审被告香港安达欧森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海难救助合同纠纷一案,并当庭作出了投资公司应向南海救助局支付救助报酬6592913.58元及利息的宣判。“加百利”轮海难救助...
(原标题:“加百利”轮海难救助纠纷案再审宣判 被申请人应支付救助报酬6592913.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