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股票简称:恒邦股份 股票代码:002237
■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
(2015年度)债券受托管理人:■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2016年6月
重要声明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简称“中航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2016年4月28日对外披露的《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等其他公开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中航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中航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航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航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航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概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恒邦股份”)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经2012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12年6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06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1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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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2015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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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公司主要从事黄金采选、冶炼及化工生产等,是国家重点黄金冶炼企业,主导产品包括黄金、白银、硫酸、电解铜、磷铵等。
二、公司2015年度经营情况
根据发行人年度报告,2015年是全球经济持续探底、动荡加剧的一年,也是中国宏观经济步入新常态后,结构分化、深度下滑的一年。一年来,公司经理层着眼市场变化大局,立足行业特点,把“以不断的技术创新为支撑、以稳妥的市场运营为保障”的盈利模式,作为企业发展理念最为核心的部分进一步确立下来。
公司全年完成营业总收入141.4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亿元,分别比去年减少8.07%和27.83%。2015年,公司共完成黄金产量32.82吨、白银395.68吨,电解铜5.9万吨,电解铅7.2万吨,硫酸121.89万吨,分别较去年提高了-11.46 %、5.51 %、8.06 %、-13.97%和30.25 %。
三、发行人2015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发行人2015年度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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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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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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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最新财务情况
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的最新财务情况,可参阅发行人于2016年4月28日披露的《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0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至2012年11月1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1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109,010.00万元已于2012年11月1日汇入发行人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聘请的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经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2012)汇所验字第7-014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8亿元拟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剩余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的募集资金用途全部为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签署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来看,公司没有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第四节 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由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为公司直接通过公司账户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并未根据相关要求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进行归集和划转。受托管理人已督促发行人,未来本期公司债券的本息的归集和划转必须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也承诺未来将严格按照相关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度内,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节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于2012年10月30日正式计息。根据发行人于2015年10月26日公告的《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5年付息公告》,发行人已于2015年10月28日将本期债券2014年10月30日至2015年10月29日期间的利息69,303,465元,从公司中国建设银行烟台牟平支行营业室转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本期债券未出现延迟支付到期利息的情况。
第七节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16年6月28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评估”)发布了《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6】100435),新世纪评估的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恒邦股份主体信用级别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信用级别AA。
第八节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变动情况
2015年度,发行人董事会秘书为张俊峰先生,未发生变动;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为夏晓波先生,未发生变动。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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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如下:
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公司向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等关联方或第三方开具商业票据、国内信用证,由恒邦集团等关联方或第三方贴现,恒邦集团使用贴现资金并在票证到期前归还恒邦股份票证金额。2013年度、2014年半年度、2014年年度、2015年半年度、2015年7月恒邦股份与恒邦集团发生非经营性票证往来分别为35,000万元、30,400万元、110,810万元、79,730万元、3,500万元。同期,恒邦股份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经贸)等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恒邦股份向恒邦经贸等关联方累计划转资金74,500万元;恒邦经贸等关联方向恒邦股份累计划转资金74,5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按规定在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该重要事项。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有王信恩、张克河,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曲胜利、张俊峰。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新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作为“12恒邦债”受托管理人将本着诚信、谨慎、有效的原则,以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为行事原则;持续关注恒邦股份的经营情祝、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