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过高价卖房受贿 原延庆新农办负责人获刑)
本报讯(记者安然)曾任延庆新农村领导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并主持工作的赵文田,因犯贪污、受贿,终审被北京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
和直接收钱的贪腐行为相比,赵文田的行为略复杂一些。房山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2009年,延庆新农办与某公司签订了混凝土购货合同,用于新农村建设中的路面硬化。次年1月,赵文田要求该公司经理雷某帮他以80万元的价格出售位于延庆双路小区的一套房产。雷某于是找到为他供应砂石料的康某,以80万的价格买下了这套房子。事后经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这套房子在当时的实际价格是51.9万元。
就在当年7月,赵文田又找到另一家与政府部门签订过建设合同的公司,向其股东“借款30万元”,直到2013年8月,在办案机关就其他问题找他谈话之后,赵文田还款12万元。经侦查机关工作,认定以赵家的存款情况,有能力偿还全部借款。
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赵文田随即上诉。北京二中院在审理中,再次认定了这些贪污受贿的事实,只是因其贪污行为仍处于犯罪预备期间,故免于刑事处罚。在二审期间,恰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新的司法解释,对贪污受贿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调整,故根据新的司法解释,改判其有期徒刑4年半。J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