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
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票简称:东方金钰 股票代码:600086 编号:临 2016-48
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董事兼财务总监宋孝刚先生、副总裁高国旭先生、雷军先生、杨媛媛女士、尹梦葶女士、姜平女士、董秘刘雅清女士计划自2015年12月28日起六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公司股价不超过20元/股的范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自2015年12月28日披露增持计划起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管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266,550股,累计增持金额为60,349,304.47元,占增持计划下限的100.58%,已于2016年6月27日完成了本次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系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宋孝刚先生、副总裁高国旭先生、雷军先生、杨媛媛女士、尹梦葶女士、姜平女士、董秘刘雅清女士;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445,343,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9%;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93,154,9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72%;兴龙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38,498,8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70%。副总裁高国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2%;副总裁尹梦葶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6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宋孝刚先生、副总裁高国旭先生、雷军先生、杨媛媛女士、尹梦葶女士、姜平女士、董秘刘雅清女士(简称“上述增持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识,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自2015年12月28日起)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公司股价不超过20元/股的范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管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临2015-121)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6年4月14日-15日,兴龙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2,828,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7,998,826.55元;截止2016年4月15日,高管合计增持本公司24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8%,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174,685.7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管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进展公告》(临2016-17)。
2016年5月5日-5月9日,兴龙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95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8,000,167.95元。部分高管于2016年5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0,600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881,27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临2016-27)。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或“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等相关主体通知,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6月27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等增持主体各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266,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增持总金额为60,349,304.47元,占增持计划下限的100.58%,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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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后,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451,122,9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2%,兴龙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44,277,9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13%。
五、相关承诺及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人承诺,在上述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人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