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家本的最后十三年)
变法之“本”(上)
文 / 李贵连
法治导先河,钜典修成,笔挟风霜难易字;
作人开广厦,宗工遽杳,手载桃李未成荫。
1913年7月13日,北京宣武门南湖广会馆,京城法学界200余人齐聚一堂,他们都是来参加“总统法律顾问”沈家本的追悼会的。在社会各界送来的诸多挽联中,上面这副尤为令人过目难忘。
追悼会由北洋政府司法部次长江庸主持,司法部总长许世英、大理院长章宗祥讲话,章宗祥追述了沈氏的一生,特别是其1902年就任清廷修订法律大臣以后的业绩。沈家本牵头修律时的重要合作者、中国近代第一位海归法学博士伍廷芳,也专程前来吊唁。
法治,是当年沈家本推动中国传统法律改革的理想。斯人已逝,倏忽百年,昔日手栽桃李,何时方能成荫?
“国小邻强交有道,此人端为救时来”
沈家本遭八国联军强行拘押四个多月,命悬一线,最后仅以身免。切肤之痛,导致了他思想的急剧转变。
发生在19~20世纪之交的清末法律改革,是戊戌变法时期维新思想家类似要求的继续,也是中国近代历史上最为重要的改革之一。在沈家本等人努力下,这次改革开启了中国法律现代化之门,中国本土第一次移植西方的法治制度。沈家本是法治(Rule of Law),特别是法治中“审判独立”的追求者和实践者。
沈家本任职刑部三十年,“以律鸣于时”,熟悉我国古代法治,自不待言,但从现有的材料看,至少在这次改革发动之前,他对西方法治还谈不上有什么了解。1900年夏秋之间,八国联军之一部南下占领直隶总督府所在的保定城,时任保定府知府的沈家本遭到侵略者强行拘押四个多月,命悬一线,最后仅以身免。很可能是此种切肤之痛,导致了他思想的急剧转变。
话说戊戌变法期间,慈禧太后拟策动政变,任命亲信荣禄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旋调西北董福祥甘军入卫京师,归荣禄节制。岂料以无纪律闻名的甘军途经保定时,于城中北关法国教堂发生冲突,伤人毁物,引发“北关教案”。沈家本身为地方官,勉力在逞一时之忿的甘军与受治外法权保护的洋人之间折冲调解,前后22天,总算谈判解决。
但八国联军入保定城后,怀恨在心的法国传教士趁机告状,称沈家本附和义和团,联军随即将沈拘留,关押在保定北街教堂里。经逃亡西安的慈禧太后电谕过问,李鸿章等人几经交涉,至当年十二月他才得以恢复自由。脱离虎口不久,沈家本曾作诗云:
公孙遗爱圣门推,论学原须并论才。国小邻强交有道,此人端为救时来。
这首赞赏肯定春秋时期郑国子产铸刑鼎(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之举)的诗,与其说是歌咏子产,毋宁说是他的自我述怀。死里逃生的老知府,凤凰涅 ,浴火重生,做了修律大臣,为他所依托的王朝命运,为他所挚爱的国家,为他所亲见的同僚鲜血(原刑部同事赵舒翘作为庚子“首祸诸臣”,以替罪之身,被迫自尽),为他个人所蒙受的屈辱,愤而激变。
沈家本重要著述之一《刑案汇览三编》序言文本的前后变化,反映了其内心思想的重大转变。
《刑案汇览三编》是1899年他在保定知府任内编定的,汇集了保定府署自道光十八年(1838年)以来的刑案。沈家本把自己一生对清朝刑案,同时也是对中国传统法律的认知,写进当时的书序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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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是法治(Rule of Law),特别是法治中“审判独立”的追求者和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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