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6-024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0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19日至2016年6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0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9日15:00至2016年6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莲花商务中心B座4楼。
(3)会议召开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或“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健儿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55,408,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0.60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155,140,5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0.59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67,4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87%。
就公司所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单独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55,197,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17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9,628,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60%;反对1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0%;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0%。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55,197,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17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9,628,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60%;反对1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0%;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0%。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55,197,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17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9,628,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60%;反对1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0%;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0%。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55,062,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1%;反对31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9,492,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1%;反对3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60%;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0%。
5、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5,197,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17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9,628,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60%;反对1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0%;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0%。
6、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55,207,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16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9,638,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73%;反对16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8%;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5,207,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16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9,638,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73%;反对16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8%;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申请银行总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5,207,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16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9,638,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73%;反对16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8%;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772,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18%;反对16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3%;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686,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09%;反对16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45%;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45%。
关联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崇华、冯晟;
3、结论性意见:
华数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