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硕信息罚得太少 律师不答应)
靠吹牛吹成去年第一高价股的安硕信息,只被证监会罚了六十万,这惹怒了一大帮律师们。多位律师向大众维权易表示,投资者完全可以向安硕信息索赔。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他们征集的时间范围并不一致。
吹出来的第一高价股只罚60万
2016年6月14日,安硕信息公告称公司因涉嫌误导性陈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6]53号)。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2014年4月30日至5月6日间,安硕信息董事长高鸣、董事会秘书曹丰与某证券机构分析师接触达成默契,决定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调研、路演等多种形式持续、广泛、有针对性地宣传安硕信息开展互联网金融相关信息。2014年4月30日至2015年4月30日间,公司在多次与投资者进行业务交流的过程中,披露的信息存在与公司现实状况不符,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情形。该涉案信息为公司对前景的描绘和设想,缺乏相应的事实基础,未来可实现性极小,具有较大误导性,具体为:(一)、安硕信息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不符合现实状况;(二)、安硕信息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缺乏未来实现的基础;(三)、安硕信息宣传披露互联网相关业务信息具有片面性。
资料显示,安硕信息在上述违法行为期间,股价从28.30元(复权价13.85元)一度涨至450元(复盘价224.8元),涨幅高达近1600%,成为去年名副其实的妖股。在安硕信息持续性的误导性宣传的情况下,大量不知情的股民大胆的涌入,进行高价购买,资料显示,2015年3月9日,安硕信息的股东户数为3478,至2015年9月30日,安硕信息的股东户数暴增至23290,增幅高达近670%,相反,上述期间股价从一度的高点450元(复盘价224.8元),跌至53.56元(复盘价53.46元)。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告诉记者,从安硕信息的交易情况看,在安硕信息违法行为期间,有大量不知情股民被安硕信息发布的误导信息误导,在高位购买了安硕信息的股票,且损失惨重,部分股民亏损高达80%。
不过,安硕信息被处罚的金额并不高,证监会处罚其60万元处罚。“从立法层面看,受制于《证券法》193条的规定,对于虚假陈述,证监会只能处以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的罚款,安硕信息面临的罚款,虽然绝对金额不高,但实际已是法定范围内的顶格处罚。”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
索赔征集范围出现分歧
对于安硕信息只被罚60万的情况,律师们不答应了。
“《证券法》制定于2006年,至今已10年有余,相对于违法获益,证券法所规定的法律责任明显偏轻,违法成本过低也是近年来虚假陈述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从执法层面看,监管部门仅仅是从信息披露角度拟对安硕信息予以处罚,但根据现有信息,不能排除安硕信息及相关责任人存在内幕交易乃至利用虚假信息操纵股价的嫌疑,监管部门的调查不应仅仅局限于信息披露领域。 ”王智斌表示。
“本次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所指向的违规方式是一种比较新的类型,即对投资者的重大故意误导也将被引入股民投资损失可获赔的范畴。依据证监会的误导性陈述的处罚结论,受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获得赔偿。”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
不过,关于可索赔人群的划线上,律师们之间存在分歧。王智斌和刘华浩认为,目前符合索赔的条件的股民为:2014年4月30日至2015年8月14日期间购买安硕信息股票,且在2015年8月14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的,存在亏损的股民。吴立骏律师则认为,可以对安硕信息提起诉讼索赔的股民条件为,在安硕信息虚假陈述实施日2014年4月30日起至安硕信息虚假陈述揭露日2016年6月14日之前买入过该股票,并且在2016年6月14日持有该股票的股民可以参加索赔。有意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025-84686862、025-84686887与我们取得联系,或者将您的交易记录、股东姓名、联系方式发至我们的邮箱dzzqwqe@126.com。
目前,大众维权易正在针对三峡新材、康达新材、宝硕股份等25家公司展开索赔征集行动。其中,神开股份、宝硕股份、等公司此前已有投资者拿到赔偿。本栏目已结束征集的佛山照明、汉王科技、华鑫股份、南纺股份索赔行动,投资者也均已拿到赔偿。
记者 陶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