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16-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案件处于申请仲裁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所属企业为被申请方之一
●涉案金额:涉及两艘船合计约1063.2万美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正与船东沟通,争取协商解决。如仲裁或协商失败,该事项将会对我司当期利润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因目前处于申请仲裁阶段,具体金额目前尚难以评估。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新加坡Pacific Crest Pte.Ltd
被申请人: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收到申请书时间:2016年6月13日
仲裁方式:临时仲裁
仲裁所在地:香港
仲裁请求:船东方新加坡Pacific Crest Pte.Ltd公司以项目建造周期超过合同弃船期为由对2艘PX121H型PSV(平台辅助船)(船号:H1340/H1341)提起仲裁。
二、本次仲裁的内容及其理由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年5月和12月承接了新加坡Pacific Crest Pte.Ltd公司新造4艘PX121H型PSV(平台辅助船)的建造合同,船号为H1340/ H1341/ H1350/ H1351。目前船东对本项目前2艘船即H1340和 H1341项目分别以超过合同弃船期为由在香港提起仲裁,涉案金额涉及两艘船合计约1063.2万美元。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及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正与船东沟通,争取协商解决。如仲裁或协商失败,该事项将会对我司当期利润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因目前处于申请仲裁阶段,具体金额目前尚难以评估。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具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