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油所多个产品下线 “另起炉灶”转战多地)
40名投资者起诉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油所”)一案,于5月24日在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由于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并且是首例多名投资者同时诉讼交易所,所以备受现货圈内关注。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在24日的审理过程中,由于原告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增加了诉讼请求以及补充了新证据,被告深油所代理律师提出了延期质证,案件审理中止。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深油所已经下架了相关的现货挂牌电子交易业务,但其又开始在武汉、沈阳等地“另起炉灶”,新成立的相关交易中心的业务已经开始运作。
在多位关注现货业务的人士看来,在多个交易所产品下架、行业将面临整治之际,有部分交易所又“换马甲”重新开展业务,需要警惕其中的金融风险。
审理中止、择期开庭
5月24日早上7点,深圳市福田区法院的侧门门口,已经来了多名投资者,他们在等待9点半的一场开庭:40名投资者以“合同纠纷”案由起诉深油所。为了这次庭审,深油所的投资者已经等待了近一年的时间。
9点法院打开大门,这些投资者鱼贯而入,过了安检后迅速跑上三楼的审判庭。原本只留了不到10个座位的旁听席迅速被占满,有人从别的地方找来椅子,还有部分人挤在门口进不来。
由于旁听人数众多,这场审理挪到了二楼的一个大审判庭。在旁听席上,除了第一排外,后面几排的座位开庭前坐满了旁听者,这些人中有的是本次诉讼的当事人,也有未参与诉讼的深油所投资者,也有一些在其他交易平台交易的投资者。
本案审判长是深圳福田法院的主审商事案件的法官霍云波。
按照庭审程序,首先由深油所投资者代理律师、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易民胜宣读诉讼请求:认定深油所挂牌的前海油系列产品及交割调整价标的不合法;认定深油所设定的交易模式属于非法期货交易;原告在深油所平台的交易行为无效;返还原告所入的全部资金;深油所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其中第一条为新增加的诉讼请求。
易民胜认为,交易所的现货挂牌产品必须有实物存在,同时按照《产品质量法》,也必须要有相关的国家标准。但是深油所在2015年11月30日下架的现货交易产品,是一种现实中并不存在的产品,也没有相关的标准,只是一种标的化合约。在上述产品尚未下架之前,参与交易为投资者造成了损失,这种交易行为无效,深油所应当承担投资者损失。
深油所代理律师、上海达晨律师事务所律师蒋秀海答辩称,深油所投资者是和会员单位签署的买卖合同关系,深油所仅提供交易设施、资金、交收服务,原告和深油所不存在交易关系。从资金去向上看,深油所只收取了相关的交易费用,投资者造成的盈亏是由深油所会员单位拿走,深油所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也无需承担损失。
蒋秀海称,深油所是由深圳市政府、金融办批准依法成立的交易所,并且取得了工商执照。另外,深圳证监会等主管部门并未认定深油所业务是非法期货。
针对上述答辩,易民胜当庭提交了一份150余页的补充证据。
深油所方表示,初步判断,这些新证据需30天时间的质证时间。
“30天太长了,给你15天。”法官霍云波随后宣布案件审理中止、择期开庭。
“北上”发展业务
2015年11月30日,深油所现货挂牌电子交易业务全部下线。深油所曾对外表示,公司升级和完善的交易模式正在向相关主管部门报送中,待主管部门审批后将正式启用。
2016年4月15日,深圳市政府金融办工作室向一位深油所投资者回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表示,深油所已经按照监管要求,停止了前海油系列品种交易,有关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记者获得的多份资料显示,虽然深油所在深圳的现货业务陷入停滞状态,深油所的相关团队已经在多个城市“另起炉灶”。
5月31日,华中石油化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交易中心”)在武汉举行了会员单位的授牌仪式,50家企业成为其会员单位。公开资料显示,该交易所由湖北融谷实业有限公司、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等共同发起,目前计划再吸引一些石化能源行业有影响力的央企、国企进入股东体系。
而在此前的5月6日, 华中交易中心已经开始上线试运行,上线交易品种为沥青。
“以前深油所推的‘前海油’系列产品本身就不存在,商务部去年也明确表示未批准任何一家交易市场从事原油和成品油交易。”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沥青这种产品本来就存在,是一种普通工业产品,也很好地规避了原油、成品油需要特许经营资质的风险。
据了解,华中交易中心现在挂牌的沥青产品和此前深油所的原油现货产品交易模式上基本类似,只是在一些细节上有所不同。华中交易中心的沥青现货最低保证金为5%,也就是20倍的资金杠杆。
而如果投资者要参与沥青现货交易的手续费为单边万分之十三,双边万分之二十六。其中,华中交易中心收取万分之六,剩余的手续费都是会员单位获得。而要成为华中交易中心的会员每年需缴纳40万元的管理费、服务费和软件使用费,另外还要缴纳50万元的保证金。
而为了规避此前深油所一个会员单位既收取手续费又拿“头寸”的风险,华中交易中心会要求会员单位成立两家公司,一家公司只收取手续费用,另一家公司赚取客户交易的亏损。
如果该会员单位只做手续费,交易所会截留万分之十四的手续费,对于做“头寸”的会员单位,交易中心收取万分之四的手续费和1%的点差以及1%的过夜费。
记者获得的一份录音中,华中交易中心负责招商的李女士称,她本人就是深油所的员工,而华中交易中心的招商、技术、风控的核心团队都来自深油所,深油所现在已经将业务重心移到华中。该李女士也强调了会员单位“不能代客操作”,避免让会员“满仓操作”、尽量避免给投资者留下反向“喊单”把柄等。
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25日,由深油所牵头,联合石油化工交易所有限公司、辽宁高科能源集团、大连恒彤能源投资公司、沈阳和平区国资公司在沈阳组建的东北能源交易中心也宣布挂牌成立。近期,东北能源交易中心在东北多个高校进行校园招聘。
“以华中挂牌的沥青现货为例,就是一种标准化集中交易,这和其下架的前海油交易模式是一样的。”长期观察现货行业的资深人士维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油所正在进行整改之际,又在武汉、深圳等地‘换马甲’卷土重来”,这些地方相对于深圳经济实力较为薄弱,可能会为当地民间金融带来隐患,会员单位设立两个公司也将给政府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记者在湖北省政府对于华中化工交易中心的批文中看到,第三条明确提出该中心要按照“37号文”“38号文”的相关要求,不得将任何权益分为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对此,记者试图联系武汉市金融工作局,但未能获得回应。而华中石油化工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位负责招商运营的李姓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但该负责人却称:“并不清楚深油所的运作模式,对于华中交易中心的具体运作亦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