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鹏华集团缺口超10亿 兑付清单部分资产已抵押)
本报实习记者 郑利鹏 北京报道
上海鹏华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华集团”)自5月6日被曝停止兑付以来,《中国经营报》记者一直在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投资者张明(化名)向本报记者透露,部分投资额度较大的投资者已经自发形成维权小组,主动与鹏华集团谈判,拟求私下达成最终兑付意见,最大限度讨要本金。“这部分投资者本着不找经侦、不走法律程序、不找媒体曝光的思路,低调行事。”张明透露说,“正是因为鹏华集团大部分投资者都是中年以上群体,因此他们除了能找到鹏华集团办公地点进行围堵讨要说法外,别无其他思路。再加上部分既是业务员又是投资者的人在进行维稳,导致大部分投资者只能焦虑地等待。”
令人惊讶的是,鹏华集团停止兑付事件已经将近一月,大部分投资者连经侦是否已经立案都无法确认。张明向记者提供的一份经侦立案填表材料显示,经侦部门确已知晓鹏华集团停兑事件,并已经立案。
记者得到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资者确认称,蔡惠晟是主动去经侦备案的,但是备案的具体案由和金额无法确认。而且蔡惠晟备案的时间是在4月20日左右,比对外公布停止兑付时间要早。
清单资产真假难辨
处于福建地区的债权资产如果都是以高利贷形式发放的话,显然得不到法律支持,如何保证投资者的本金以及高收益?
记者查询法院裁判文书发现,涉及蔡惠晟的借贷纠纷案件多达十余起,案件发生时间最早从2012年11月起,最晚的到2015年10月。
集团董事长纠纷不断
“鹏华集团可能涉及高利贷业务。”赵颖(化名)向记者表示,此前她曾输入鹏华集团董事长蔡惠晟的名字进行查询,显示有多项借贷纠纷案件。
记者查询法院裁判文书发现,涉及蔡惠晟的借贷纠纷案件多达十余起,案件发生时间最早从2012年11月起,最晚的到2015年10月。
例如,其中一份名为“(2014)霞民初字第2136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2013年6月3日,被告钟某辉、钟某华、林某称因缺资,共同向原告(蔡惠晟,编者注)借款360000元予以周转,约定月利息按2.5%计算,借款期限一年,自2013年7月4日起至2014年6月4日止,每月偿还本息计39000元(其中本金30000元,利息9000元),分12个月还清本息,若逾期还款,违约方每日按应付本息的千分之八的标准计算罚息;还约定,如被告违约应承担原告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等。
而被告林某在陈述理由时称,当时借款的意向主体为鹏华资产管理公司。记者查阅其他与蔡惠晟关联的案例发现,案件的争执点均在债权人主体是蔡惠晟还是鹏华集团以及借贷利息的额度是否合法上。
投资者张明告诉记者,他曾在2015年(为保护投资者,其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日期不做披露)购买鹏华集团一款名为“谜寇”的理财产品,并在付款后收到一份《收款确认书》。
记者在该确认书上看到如下内容:“本人确认于2015年某月某日收到您委托嘉艺艺术品(上海)有限公司划口款项共计人民币 万。”签名处分别有交易方嘉艺艺术品(上海)有限公司、授权代理人(胡建全)、确认人(蔡惠晟)以及见证人上海鹏华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此前并不觉得这份确认书有何不妥,”张明表示,“但是在鹏华集团停止兑付之后,再看觉得问题很多。”
“首先,通过确认书可以梳理出这样一个流程:委托人(投资者)的钱在形式上是交给嘉艺艺术品(上海)有限公司,再交由代理人(公司的身份是单位,必须要有代理人,这个代理人可能是法人,也可能是法人授权的人)对外付款,然后再转交确认人。见证人只是起到见证作用。在整个过程中可以确认的是,委托人的钱一定是最终给了确认人。是否经由代理人并不能看出来,转交的理由也不能确认。”融孚律师事务所张烽律师告诉记者。
按照张烽律师的分析,投资者的钱确认是蔡惠晟个人收到并确认。
不过,投资者张颖告诉记者,她是通过POS机刷卡,所以她的流水上只显示公司账户。“POS机是先到银联,银联再结算,具体到哪里还无法证明。但是柜面上的钱确实是到蔡惠晟个人账户了。”
根据记者获得的鹏华集团兑付资产清单,共分为实物资产(含房产类资产、珠宝类资产)、股权债券类资产以及债权类资产三大块。其中,部分房产类资产已经处于抵押状态。
从鹏华集团停止兑付开始,投资者最关心的事情就是能否兑付。
在此之前,本报曾以《上海鹏华停兑多日延期兑付细则被指无诚意》为题(详见《中国经营报》第2160期)披露鹏华集团资产清单细节。不过,投资者鉴于鹏华集团并未公布断链缺口有多大,所以尚无法确认该资产清单能否覆盖缺口。
张明向记者透露,他此前去鹏华集团参与维权过程中,曾有鹏华集团高层向他透露,资金缺口在11亿元左右,而这一消息也被当时鹏华财务负责人确认。不过,张明并未能向记者提供上述说法的书面依据。
记者曾拟就上述问题采访鹏华集团董事长蔡惠晟。电话最初是忙音,稍隔两分钟后,记者再次拨打,显示接通后,迅速被挂断。记者随后向蔡惠晟发送信息表明来意,但是并未获得回复。记者还试图联系鹏华财富总裁黄韶光,但是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鹏华集团对投资者公示的清单称,鹏华集团共分为实物资产(含房产类资产、珠宝类资产)、股权债券类资产以及债权类资产三大块。
其中,房产类资产为淮海中路138号30层(上海广场)市场价值5000万元,产权人为蔡惠晟。珠宝类资产包含香港广场店、城隍庙店及五角场店的翡翠、碧玺、红玛瑙等,总市值为14.8亿元。股权债权类资产包含嘉艺艺术品(借款,战略合作)、洋山港碧辉国际石材(长期投资,控股企业)、厦门华杰行(借款,战略合作)、福建侨汇公司(长期投资,参股企业)、其他小规模投资等共计3.2亿元。债权类资产包括六项房产抵押、担保等,总价值在8.5亿元。
目前,上述清单仍未得到资质第三方评估确认。
投资者也已经开始质疑鹏华集团清单的真假。例如,前述处于福建地区的债权资产如果都是以高利贷形式发放的话,显然得不到法律支持,如何保证投资者的本金以及高收益?此外,珠宝店现在每到周六日就闭店,和鹏华集团其他员工工作时间一致。这种作法令人费解,须知珠宝店依靠的就是打开门做生意。
而记者获取的一份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簿显示,上海广场30层,共有3001、3002、3003以及3004室4处房产,总面积为11351平方米,其中3003显示已处于抵押状态。而在截稿前,有不愿具名人士向记者透露,蔡惠晟位于闵行区虹梅路的个人房产也已经处于抵押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