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银慧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5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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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的办理申购、赎回的其他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新的业务发展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为零。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投资者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上述余额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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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费总额扣除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后余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电话:(021)60232799
传真:(021)60232779
客服电话:(021)60232721
联系人:汪婉
网址:www.boscam.com.cn
5.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暂不委托其他代销机构发售。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2016年3月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份额发售公告,同时可以拨打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咨询相关事宜,或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