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深交所证券代码:002511)
(住所:中山市东升镇坦背胜龙村)
(2015年度)
重要声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安信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安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安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节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S Paper Co., Ltd.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2年12月27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顺洁柔”、“公司”或“发行人”)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737号)文件,核准中顺洁柔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8.3亿元的公司债券(简称“本期公司债券”或“本期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上市代码为“112156”,简称为“12中顺债”)。
2、发行规模:人民币8.3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53%,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3年3月8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间每年的3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自2014年至2016年每年3月8日为回售部分债券的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兑付日为2018年3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16年3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利率上调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5、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鹏元资信于2016年5月20日出具本期债券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跟踪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鹏元资信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发行人2015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发行人名称: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S Paper Co., Ltd.
法定代表人:邓颖忠
注册资本:505,524,000元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1日
注册地址:中山市东升镇坦背胜龙村
邮政编码:528411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
传 真:0760-87885677
互联网址:http://www.zhongshungroup.com
电子信箱:dsh@zhongshungroup.com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高档生活用纸系列产品。产品国内外销售。从事浆板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及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股票简称:中顺洁柔
股票代码:002511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发行人2015年度经营情况
2015年,中国生活用纸行业的现代化产能继续增加,供需失衡加剧,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增加的产能主要集中在已有的企业;同时新进入的大型企业在创新运营模式后,也加入市场竞争行列;整个行业呈现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和产业优化升级的局面。
报告期内,公司新建项目产能释放,销售额持续上升。为提升销售以加快消化新增产能,公司不断加强全国主要零售系统的控制并快速拓展空白网点以及提升网点的铺货率;公司通过统筹职级调整、精简人员、增产增效;同时,公司采取横向一体化,与关键客户建立战略联盟,以具有核心竞争力的Face系列产品为重点,积极推动了洁柔品牌的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为提升公司品牌力,公司在全年重点节庆日推出了“有主题、有故事”的营销推广活动,并实现了线上线下的互动营销,洁柔Face系列产品销售大幅上升。同时,公司在产品升级换代、量贩包、加量装、无香产品开发与上架等方面加快步伐,在市场主流产品方面,提升了公司品牌影响力。
2015年一季度开始,公司组建了全新营销团队,渠道营销明显改善,带动经营拐点已现,未来高增长仍有望进一步提速。2015年末,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公司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新营销团队对公司营销架构、渠道建设等优化举措成效渐显,2015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步回升。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5,897.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34%;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819.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66%。
三、发行人2015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5年年度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资产达454,427.57万元,较2014年末的455,000.11万元下降0.1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43,396.66万元,较2014年末的234,982.65万元上升3.58%。发行人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295,897.66万元,较2014年的252,178.02万元上升17.34%;2015年度,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19.61万元,较2013年的6,750.22万元上升30.66%。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四、其他重要事项
2016年4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行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发行人2016年4月15日总股本503,67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25,183,850元。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2016年5月19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议案。
第三节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37号”核准,于2013年3月8日至2013年3月12日期间公开发行了人民币8.3 亿元公司债券。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债券受托管理费、保荐费后的净募集资金款项共计82,420.00 万元,已于2013年3月13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3月13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广会所验字[2013]第12003880028号验资报告。
根据发行人2013年3月6日公告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2.51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其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如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拟偿还的银行借款到期时间,发行人将根据该时点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使用的需要,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对具体偿还银行贷款的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82,420.00万元。截至2015 年 12月 31 日,发行人本期募集资金已使用 82,420.00 万元,剩余 0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发行公司债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
第四节 本期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由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顺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中顺集团已完成对201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6]G16012070015号),中顺集团2015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以下如未特别说明,皆为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净资产收益率=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截至2015年末,中顺集团信用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中顺集团不存在正进行的或未决的,会对其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根据鹏元资信于2016年5月20日出具的《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主体长期信用跟踪评级报告》,鹏元资信通过对中顺集团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中顺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综上,中顺集团担保可为本期公司债券到期偿付提供较有力的外部支持。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度内,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节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根据2015年3月3日公告的《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2中顺债”2015年付息公告》,公司已于2015年3月9日支付了2014年3月8日至2015年3月7日期间的本次债券利息。本期债权票面利率5.53%,本次付息每10张“12中顺债”(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5.30元(含税)。付息对象为截止2015年3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全体“12中顺债”持有人。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本期债券未出现延迟支付到期利息的情况。
第七节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出具《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跟踪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第八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5年度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九节 其他事项
发行人2015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债券受托管理人已就该情况出具了相应的受托管理临时报告。具体详见发行人于2016年5月17日披露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二〇一六年五月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6-12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4日下午14时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15:00至2016年5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公司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高仲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0名,代表股
份193,123,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218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共26名,代表股份57,031,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41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
务所李哲律师、侯阳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法律见证。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6,444,00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70.6513%,285,579票反对,56,393,456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52,600股, 反对285,579股,弃权592,10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6600%。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136,444,00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70.6513%,285,579票反对,56,393,456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52,600股, 反对285,579股,弃权592,10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6600%。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136,444,00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70.6513%,285,579票反对,56,393,456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52,600股, 反对285,579股,弃权592,10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6600%。
4、《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136,454,30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70.6567%,865,986票反对,55,802,749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62,900股, 反对865,986股,弃权1,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9.4972%。
5、《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136,444,00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70.6513%,284,179票反对,56,394,856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352,600股, 反对284,179股,弃权593,507股,
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6600%。
6、《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 136,444,00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70.6513%,284,179票反对,56,394,856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52,600股, 反对284,179股,弃权593,50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6600%。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36,444,00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70.6513%,284,179票反对,56,394,856票弃权。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52,600股, 反对284,179股,弃权593,50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66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8、《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136,444,00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70.6513%,284,179票反对,56,394,856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同意352,600股, 反对284,179股,弃权593,507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6600%。
9、《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92,245,35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99.5455%,284,179票反对,593,507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52,600股, 反对284,179股,弃权593,50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66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哲、侯阳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25日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6-04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5月24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18日以电话、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周维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达州至宣汉快速通道PPP项目投资建设的议案》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办理达州至宣汉快速通道PPP项目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就项目的推进与联合体成员及其他方进行谈判;2、增加或减少公司对项目的投资金额;3、签署项目相关的合同文本;4、办理设立项目公司的相关手续;5、可根据宏观经济、公司情况以及项目实际情况,中止项目谈判。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奖惩办法>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6年6月17日(周五)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3日。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24日巨潮资讯网及2016年5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4)。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二)(三)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6-04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06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06月16日—2016年06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6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6月16日下午3:00至2016年06月1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将 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1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审议事项
(1) 《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高跃先、游宏、王良成将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15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3) 《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4)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专项报告》
(8) 《关于申请201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9) 《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1)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12) 《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奖惩办法>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其中议案(五)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16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1号;
邮 编:610045;
传真号码:028-85003588。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8
2、投票简称:成路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06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成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共需要表决八项议案,其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如下表所示: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06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06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1号
2、联系人:郭皓 张磊
3、电话:028-85003688
4、传真:028-85003588
5、邮箱:zqb@cdlq.com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委托授权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19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16年5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16年6月13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6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6-045)。
本次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5
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2016年5月24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六)出席对象:
1、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6年6月8日上午10:30—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吉电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石岚 华子玉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81150932
传 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jdgf875@cpijl.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2、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