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48 证券简称:上海临港 公告编号:2016-026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新园华美达广场酒店“贵宾厅”(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509号B座3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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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国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董鑑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并做记录;公司高管全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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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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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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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5年度财务决算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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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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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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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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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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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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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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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暨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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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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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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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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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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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13、14项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第5、9、11至14项议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3、上述第12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403,473,115股未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琳、陈杰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