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6-056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2016年4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下午15:00 至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晓光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2号楼19楼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8名,股份总数186,678,2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0.116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86,384,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037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6人,代表股份293,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78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黄臻臻律师和黄其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6,41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571%;反对25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372%;弃权10,6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05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99%;反对256,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022%;弃权10,60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79%。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1、股票种类和面值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6,41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571%;反对11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04%;弃权154,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82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99%;反对112,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935%;弃权154,00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166%。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6,41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597%;反对10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78%;弃权154,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82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9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77%;反对107,9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257%;弃权154,00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166%。
2.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6,4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597%;反对10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79%;弃权154,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82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37%;反对108,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597%;弃权154,00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166%。
2.4、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6,41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572%;反对1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22%;弃权150,4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80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80%;反对116,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507%;弃权150,40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913%。
2.5、发行数量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6,41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572%;反对1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03%;弃权154,1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82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80%;反对112,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914%;弃权154,10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506%。
2.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6,4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597%;反对10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78%;弃权154,1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82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37%;反对107,9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257%;弃权154,10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506%。
2.7、股票上市地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6,4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617%;反对10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78%;弃权150,3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80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6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71%;反对107,9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257%;弃权150,30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572%。
2.8、锁定期安排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6,41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592%;反对1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03%;弃权150,3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80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14%;反对112,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914%;弃权150,30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572%。
2.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6,41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597%;反对10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78%;弃权154,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82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9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77%;反对107,9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257%;弃权154,00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166%。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6,4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597%;反对10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78%;弃权154,1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82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37%;反对107,9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257%;弃权154,10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50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6,4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597%;反对11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11%;弃权148,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79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37%;反对114,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019%;弃权148,00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744%。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6,4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597%;反对11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91%;弃权151,7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81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37%;反对110,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425%;弃权151,70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338%。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6,41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572%;反对11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15%;弃权151,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81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80%;反对114,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742%;弃权151,80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678%。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6,41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572%;反对11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15%;弃权151,7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81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80%;反对114,9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082%;弃权151,70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338%。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6,41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572%;反对11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15%;弃权151,7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81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80%;反对114,9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082%;弃权151,70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338%。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6,4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597%;反对11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91%;弃权151,7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81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37%;反对110,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425%;弃权151,70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338%。
9、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6,4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597%;反对11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591%;弃权151,7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81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8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37%;反对110,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425%;弃权151,70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338%。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备查文件:
1、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5月17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2,800,000股为基数,以每股1元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实施后总股本为532,480,000股,增加 199,680,000股,同时减少资本公积199,680,000.00元。注册资本相应由332,800,000元增加至532,480,00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要求,并结合《公司法》、《中小企业板规则汇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章程进行修订,《章程》修改对照表附后。 同时,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已发生变化,需进行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为方便有关变更手续的办理,公司授权办公室主任钱志伟先生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细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待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通知见5月18日公司披露于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
附件:新旧章程条款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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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16年6 月 3日(周五)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6 年 6月3 日(周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6月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 年 6月 2 日下午15:00 至2016 年6月 3 日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16 年5月 3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 :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6 年5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及会议出席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1日、2日 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公司证券事务部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邮政编码:226361。联系电话:0513-86726006 传真:0513-86571812
联系人:王汉明、潘培培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
邮政编号:226361
联系人:王汉明、潘培培
会议联系电话:0513-86726006 ;传真:0513-86571812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 月 1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参加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4
2、投票简称:江海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6月3日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江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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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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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式样(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6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5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谢益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谢益民先生请辞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一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谢益民先生辞职,不会出现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尽快补选董事。
辞职后,谢益民先生仍然在公司工作。公司董事会对谢益民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7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收到重庆昊融睿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来的《股东函》。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重庆昊融睿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3000万股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6%。
二、《股东函》原文
重庆昊融睿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来的《股东函》全文如下:
“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对天沃科技的发展前景及行业未来的一致看好,重庆昊融睿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现有意向上市公司提名董事一名,合法合规地履行公司股东权利与职责,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广大股东共同做好上市公司治理,辅助公司快速成长,为全体股东创造优良业绩。
提名董事人员情况如下:
周林,男,中国国籍,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专业工学学士。历任华控投资基金投资经理,研究部主管,中植集团研究员,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加入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昊融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蒙羊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重庆昊融睿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6年 5 月 17 日”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宜
公司对股东关心企业发展、希望参与公司治理的诉求表示欢迎。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重庆昊融睿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东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5月13日《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0名)。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惠州中京乐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6-027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惠州中京乐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京电子”)与广东乐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源数字”)于2016年1月27日签署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与2016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根据该协议约定,公司于2016年5月14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1》及《股东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1》,乐源数字将所持有的惠州中京乐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30%股权转让至中京电子,该股权转让完成后惠州中京乐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为中京电子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东协议》,公司相应变更公司名称及地址等信息。
2016年5月17日,公司收到相关部门发来的《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根据该文件,该事项已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并领取了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察局换发的注册号为9144130031500206XC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相关信息变更如下:
变更前:
企业名称:惠州中京乐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场所:惠州市惠城区陈江街道办处陈江村大陂
股东名称:广东乐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
企业名称:惠州中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场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
股东名称: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6-028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惠州中京医疗控股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组设立惠州中京医疗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实际核准名称为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组设立惠州中京医疗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6年5月17日,公司收到相关部门的通知,该公司设立事项已完成了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察局颁发的注册号为91441302MA4UPFFL6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 公告编号:2016—023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壹桥海参;代码:002447)自2016年3月9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2016年3月9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
2016年3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经公司进一步确认,此次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所属互联网泛娱乐行业。此次筹划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年3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年3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年4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年4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年4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2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年4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年5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年5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截至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包括尽职调查、方案论证、审计及评估等,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从2016年5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 公告编号:2016—024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5月7日通过专人送出、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德群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公司此次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所属互联网泛娱乐行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和论证,公司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开展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等相关工作。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量较大,整体交易方案从设计、谈判到确定,相关流程所需花费的时间较长,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6年6月8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2016年9月8日,公司将在2016年9月8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披露直通车的通知》规定,公司在直通披露上述预案或报告书后10个工作日内继续停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并发布修订公告后复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6年5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 公告编号:2016—025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6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6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日15:00至2016年6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84-1号壹桥海参营销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5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针对上述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25日9:00—11:15、13:15—16:00
3.登记地点:辽宁省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6年5月25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林春霖
联系电话:0411-85269999
传 真:0411-85269444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
邮 编:11630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一: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447”。
2.投票简称:“壹桥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6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壹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如下: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